在旧著录书的整理方面,吴丽婉《〈殷虚书契四编〉的整理》(《甲骨文与殷商史》新7辑)介绍了《殷虚书契四编》中的改进并提供了与其他著录书的重见统计表。赵鹏《〈龟卜〉校勘小记》(《甲骨文与殷商史》新7辑)利用重见表呈现了对《龟卜》的校勘。
传世甲骨的整理和刊布也取得一定成绩,金祥恒《中央图书馆所藏甲骨文原稿》(《甲骨文与殷商史》新7辑)刊布了金祥恒先生拓摹的中央图书馆藏甲骨500余片,蔡哲茂《跋〈中央图书馆所藏甲骨文原稿〉》对金先生原稿进行介绍和归纳。杨蒙生《纽约苏富比2015春季拍卖会所见部分中国古文字资料简编》(《甲骨文与殷商史》新7辑)介绍了苏富比拍卖行所见原松丸道雄藏甲骨三十五片,提供了照片、拓本和摹本。张惟捷《史语所藏殷墟甲骨目验校订九则》(《甲骨文与殷商史》新7辑)对“中研院”历史语言研究所藏的九则十九版甲骨(含缀合)进行了目验校订和重新释读,对原先的释文作出了修订。
甲骨缀合是甲骨文资料深发掘的重要方式,2017年也有成果发表,李延彦《殷墟龟腹甲右后甲新缀六例》(《考古与文物》3期)利用甲骨形态学的相关知识,集中整理右后甲残片,新缀六例十二版,并对卜辞进行了校释,内容涉及气象、战争、卜王、卜旬等方面。李爱辉《甲骨材质辨识》(《甲骨文与殷商史》新7辑)以殷墟出土卜甲和卜骨为对象,讨论了胛骨、腹甲和北甲残片的识别方法以及其与占卜事类及卜辞位置的关系等问题。
(三)甲骨使用与契刻的研究
花东甲骨依然受到学者关注,刘一曼《花东H3坑甲骨埋藏状况及相关问题》(《考古学报》3期)对花东H3坑甲骨的位置和内容进行了分析,认为商代刻辞甲骨按内容存放并有专人保管,腹甲与背甲分开并分别存放,甲骨埋藏前作处理,打乱原来的存放次序,不再按甲骨的内容,而是按其大小分别捆扎或用织物包裹在一起,然后埋藏。范耀江、王建军《关于花东卜辞的刻写时代问题》(《中原文物》1期)通过花东卜辞与其他组类字形差异与变化的对比,将花东字形分为三类,认为花东一类的契刻时代为武丁中期,花东二类和花东三类时代在武丁中、晚期延至祖庚时代。
甲骨的整治和契刻和占卜方式也有学者讨论,孙亚冰《商周牛卜骨前后角锯切情况探讨》(《南方文物》4期)认为商周时期卜用牛肩胛骨上有锯切前后角的现象,从武丁早期一直到西周时期,这类锯切是当时各地较为通行的做法,目的很可能与捆扎卜骨、方便收存有关。赵鹏《殷墟YH127坑宾组龟腹甲钻凿布局探析》(《考古学报》1期)梳理了殷墟YH127坑宾组龟腹甲钻凿,将钻凿布局分为稀疏型、密集型和稀疏密集混合型三种型式,同时对钻凿布局与甲骨上的各种占卜现象之间的关系进行了探讨。赵孝龙《甲骨文契刻方法的初步显微分析》(《甲骨文与殷商史》新7辑)运用超景深数码显微镜对甲骨文契刻方法进行了研究,对甲骨文字的写、刻顺序、笔划顺序、笔划特征等进行了讨论。汤铭《试探牛肋骨刻辞的贞卜意义》(《甲骨文与殷商史》新7辑)对四例牛肋骨刻辞进行了探讨,并就牛肋骨可能采取冷卜方式的情况作了研究。
(四)文字字形研究及考释
郭仕超《甲骨文字形演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通过对104个有代表性的字例进行考察,分析、归纳了甲骨文字形演变的规律,总结归纳出“简化”“繁化”“声化”“异化”“讹化”五种规律,并在每一规律下分出各种中、小规律,并附字例证明。
在文字考释方面,也有大量论著发表,彭邦炯《契文释录》(上海书店出版社)正文部分收录了甲骨文字考释文章50余篇,是作者文字考释文章的集录,附录部分有编纂《甲骨文合集》的回忆文章。彭邦炯《读〈殷花东地甲〉二则》(《甲骨文与殷商史》新7辑)考释了花东甲骨的几个文字,认为
”字当释为云,假为阴,指某地之阴。
(五)卜辞与殷商史研究
理解卜辞中的字与词是关键问题,学者一直关注,郭静云《甲骨文用辞及福佑辞》(《甲骨文与殷商史》新7辑)全面考察甲骨文中的“用”字,认为用在甲骨文中不单纯指享用祭品,其含义十分广泛,除基本意思外,还可以当作用辞或验辞,与“吉”字的意思相似,具有福佑辞的性质。蔡哲茂《殷卜辞“王宾日”再辨析》(《甲骨文与殷商史》新7辑)认为“王宾日”并非祭祀日神,而是“王宾祖先之日”的省略,宾是王在祭祀前迎接祖先神的环节,“王宾日”就是王迎接祖先神的那天。黄天树《甲骨文中的假设连词“若”》(《首都师范大学学报》3期)在充分吸收学术界最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认为甲骨文中的“若”字在某些情况下已经发展为表假设,即商代卜辞中已经有了假设连词,并对含有假设连词“若”的卜辞作了新的阐释。
利用甲骨文进行殷商史研究是甲骨文研究的重要方面,2017年度这一方面成果很多。连劭名《殷墟卜辞与阴阳学说》(《考古》2期)对卜辞中的“元簋”、一、九以及大告、小告等词进行考察,认为可与文献中的记载相契合,反映了当时的阴阳思想。莫伯峰《殷商祖甲时代历法改革的时机》(《中国史研究》2期)采用字体分类方法,系统整理了祖甲时代有关卜辞材料,考察了“正月”取代“一月”之名和“十三月”年终置闰制度被废除这两项历法改革的时机,认为祖甲的历法改革是在继位之后经过了一段时间后逐步展开的,两项历法改革的实施时间也不同,废除“十三月”置闰在前,改用“正月”之名在后,祀典改革则是在两项历法改革之间开始的。韦心滢《小屯南地新出土午组卜辞相关问题研究》(《甲骨文与殷商史》新7辑)对小屯南地新出土的50余片午组卜辞进行了综合研究,探讨了午组贵族的家族成员、政治地位、经济活动、宗教祭祀等情况。常淑敏《殷墟的手工业遗存与卜辞“司工”“多工”及“百工”释义》(《江汉考古》3期)从考古学角度入手,分析殷墟手工业作坊的布局、作坊与都邑的空间关系等资料,认为殷墟甲骨文中含有“工”“司工”“百工”“多工”“左工”“右工”等卜辞可能与工匠、手工业作坊(群)或其管理者相关。王祁《殷墟甲骨文中的族军》(《南方文物》4期)对卜辞中的族进行了研究,认为商周时期存在大量族军,“王族”与“多子族”经常参加战事,是商王倚重的力量。族军具有二元性:它既是晚商族氏组织的私属军队,也受商王的间接乃至直接控制,兼具血缘性和政治性。族军主要成员为族“众”,管理者为“族尹”和“族友”,“族尹”对整个族军有直接指挥权。范耀江、王建军《殷墟甲骨文所见“旱灾”研究》(《四川文物》2期)利用殷墟出土甲骨卜辞中旱灾、祈雨等记录与文献中的相关记载相对照进行研究,对商代的旱灾以及商王对旱灾的关注以及应对措施进行了探讨;同时,作者认为卜辞辞例的解读尚存异议,影响到对商代旱灾问题的认识。沈建华《清华楚简文献所见商代史迹考》(《甲骨文与殷商史》新7辑)利用清华简内容结合文献和甲骨文对《保训》中的王亥史迹、《楚居》中的江汉地区地名等问题进行了探讨。
商代地理是重要的研究领域也是难点所在,2017年度取得了很大进步,陈絜《卜辞滳水与晚商东土地理》(《中国史研究》4期)依据晚商王步卜辞的系联关系,推论《合集》36501首辞所残之占卜地为“商”,其地在今山东东平县一带。卜辞习见之滳水,是指汶水流经商邑段的专名,同时讨论“汶阳之田”及周边多个地名及其地望。王恩田《甲骨文呂方、
方等都在商国的南土。两周时期曾国是商时期曾国的沿袭。
(六)甲骨学史研究
沈建华《饶宗颐甲骨书札》收录饶宗颐与沈建华、沈之瑜二位先生的通信57通,信件内容围绕《甲骨文通检》一书的编撰展开,并涉及一些甲骨文具体问题的探讨,以及相关学术活动、学者往来和饶先生部分学术著作的出版与画作展览等事宜。信中提到的相关书籍、人物、事件附有注释,信息丰富。
马季凡、徐义华《清华大学藏“滂喜堂”甲骨的来源与朱柽之其人》(《南方文物》4期)对清华大学藏“滂喜堂”甲骨的来源进行了考察,认为甲骨的原收藏者滂喜堂主人是清末收藏家朱柽之,并对朱柽之的身世、堂号、藏书章等进行了梳理。
郅晓娜《介绍一封明义士写给金璋的书信》翻译介绍了明义士写给金璋的一封书信,信的主要内容是明义士说明自己的藏品在战乱期间遭到破坏,请求金璋提供相关研究材料并建议他把掌握的资料出版等。
二 金文研究
(一)资料的整理与发现
考古出土的有铭青铜器有新的发现。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安阳工作队《河南安阳市殷墟铁三路89号墓的发掘》(《考古》3期)公布出土青铜器8件,一件觚上有铭文“
作父己尊彝”铭文,龙钮玉玺印则为西周墓葬首次出土。方勤、胡长春等《湖北京山苏家垄遗址考古收获》(《江汉考古》6期)介绍了2014~2015年对湖北京山苏家垄曾国墓地的发掘情况,出土青铜礼器500余件,其中有“曾伯桼”铭文壶4件,每篇铭文161字,是研究曾国历史的重要资料。
传世铜器铭文也有刊布,杨蒙生《纽约苏富比2015春季拍卖会所见部分中国古文字资料简编》(《甲骨文与殷商史》新7辑)介绍了纽约苏富比拍卖行所见二鼎一簋,提供了器型与铭文照片。
(二)金文字体与语法、文字考释和词句解读
在文字构形研究方面,万瑞杰《两周金文构形演变研究》(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把文字的繁化、简化和讹变三种现象作为三个“主干内容”进行分析,认为“繁化现象”是古文字草创阶段推敲文字构形的过程,是朴素美的体现;“简化现象”是文字发展到一定阶段斟酌文字构形的推进方式,是提高效率的要求;“讹变现象”既有因传播手段的滞后而导致的“以讹传讹”的因素,也有寄托先民审美意愿的成分。严志斌《四版〈金文编〉校补》(商务印书馆)利用《殷周金文集成》及1984年以来新刊布的商周青铜器铭文对四版《金文编》进行了增补,全书分正文和附录两部分,正文是对《金文编》校订,附录中部分为族徽文字。陈英杰《
所从偏旁宀、广、勹的情况,并归纳出其演化的三种路径。
在金文语法研究方面,武振玉《两周金文动词词汇研究》(商务印书馆)对两周金文动词的主题分类、动词词义等进行全面系统的考察,并以此为基础探讨其所蕴含的当时的社会、文化信息。
对金文文字的考释,也有大量成果发表。冯时《堇鼎铭文与召公养老》(《考古》2期)认为堇鼎中的“饴”字义为古人养老养父母之美食,于鼎铭当读为“颐”,铭文意思是燕侯命堇赴宗周为召公调理饮食而养老之,堇为精于调理饮食之人,或即古之食官医官,这反映了西周的养老制度。何景成《论霸伯盂诸器铭文的赏赐品“苞”》(《青铜器与金文》1辑)考证了霸伯盂中的“苞”字,认为苞或破读为茅。同时苞也可以是一种类茅的草,与文献中的“苞茅”相对应,是西周祭祀和礼仪中的重要物品。邓佩玲《古文字“廌”及其相关诸字——从金文“用作”文例中的“廌”字谈起》(《青铜器与金文》1辑)利用甲骨、金文和楚简资料,梳理了廌字从商代至战国时期的演变,并讨论了其音韵的归部问题。谢明文《释鲁侯簋“逝”字兼谈东周文字中“噬”字的来源》(《青铜器与金文》1辑)对金文中的相关文字进行梳理,认为
”字进行了考释,认为此字当是“器”字的省体,而不能像其他学者那样释作“彖”。
刘云《释
”与“许”——兼释曶鼎第二段铭文》(《考古与文物》1期)认为琱生诸器铭文中,过去学者都读为“许”的其实是两个字,一个是许,另一个从言、从缶的字,是保。琱生诸器铭文记述的是宗族内部狱讼,曶鼎铭文记载的则是在西周贵族之间一次交易争执,都要求涉事其中一方作出保证。“保”有别于“许”,“保”的内容的执行,要通过决断者最终的“许”才算完成。刘源《从甲骨文、金文材料看西周贵族社会的“德”》(《南方文物》4期)认为殷墟甲骨文中“德”字多用为动词,意为征伐、祭祀,不具有政治、思想史的意义;西周王朝的“德”主要指贵族的政治品行和作为,已成为贵族阶层的价值取向;春秋以降,贵族开始把“民意”引入“德”的内涵之中。战国时代,“德”的内涵进一步发展为个人的道德修养。
也有相当一部分论著对金文中的词句进行了新的解读,并以此阐释相关历史问题。邹芙都、查飞能《西周“非对扬王休”铭文研究》(科学出版社)以目前所见92例“非对扬王休”铭文为研究对象,重点考据了铭文中的常用关键字、词,解析了铭文的辞例与结构,探究了铭文中的赏赐、馈赠物数量与性质,揭示了铭文的政治与宗法内涵,对比分析了其与周王命赏铭文的差异。陈治军、许建强《寿县出土“蔡叔獻敄之行”双联戟考》(《考古与文物》2期)对1996年寿县南关村西圈墓地出土双联戟铭文进行了考释,认为“蔡叔(獻)敄之行”不是“某某之行戈”的省称,而是先秦时期“某之某”的称谓,前一个“某”是父名,后一个“某”是子名。“蔡叔(獻)敄之行”所指即《史记·管蔡世家》蔡哀侯獻舞之子“蔡缪侯肸”。任乃宏《〈班簋铭〉之“人”与“东或”新考》(《中原文物》5期)通过比较班簋、叔夷钟和晋侯稣编钟的相关铭文,认为“
”及“高阳有龗”》(《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3期)将秦公器铭文中“高引又(有)麐”与秦公大墓石磬铭文“高阳又(有)龗(灵)”相联系,认为“麐(麟)”不能释作“庆”,而与“龗(灵)”表示为同一个字,读作“令”,训为“美”“善”之意。秦公大墓石磬文中的“高阳”亦非颛顼之号,不能据以论证秦先世出自颛顼。
(三)金文与历史研究
1.商代金文与历史研究
2017年度商代金文和历史研究成果数量较少,但成果分量十足,值得关注。严志斌《商代青铜器铭文研究》(上海古籍出版社)是一部综合性著作。该书对存世的5454件商代青铜器铭文进行了全面的清理,确立了明确的时空框架,讨论了相应时间段中铭文的字形字体、语法和商代的族氏、职官、诸妇、诸子的金文称谓以及其所反映的商代社会结构、宗法制度、族氏关系、方国地理等问题,是第一部全面总结并推进商代青铜器铭文研究的学术专著。
在论文发表方面,陈絜《〈四祀邲其卣〉与晚商东土交通》(《青铜器与金文》1辑)将《四祀邲其卣》中原释祭名的
”读为庭或廷。“各”与“享京”分别是两器的受赐对象与铸器者,故应定名为“各方鼎”(或“各鼎”)与“享京簋”。赵茜、饶胜《馆藏商代“己并父丁”青铜爵铭文探析》(《文物鉴定与鉴赏》6期)通过把新乡市博物馆藏的“己并父丁”爵与寿光出土的“己并”爵形制、铭文等方面的对比,认为两者在制作工艺和表现手法上有共同点,在时间上有延续性,推论“己并父丁”爵属于殷商代纪国青铜器。
2.西周金文与历史研究
有学者对铭文进行了新的解读。张光裕《新见〈曾伯克父甘娄簠〉简释》(《青铜器与金文》1辑)介绍了新见两件铜簠,并对铭文进行了考释。田率《内史盨与伯克父甘娄盨》(《青铜器与金文》1辑)利用内史盨的形制与铭文结合其他同类器物,讨论了盨的起源、演化和类型划分,并对伯克父甘娄盨的铭文作了释读。王恩田《荷卣、荷壶真伪辨——兼论荷簋、荷尊的年代与族属》(《考古与文物》5期)对荷壶、荷簋、荷卣、荷尊进行了释读,认为荷壶是战国时代的鹰首壶,铭文系后人仿荷卣加刻。荷是殷都的望族,荷簋器主荷是子姓殷人。荷尊的器主荷是与周王同宗的周人。荷簋的荷与荷尊的荷不可能是同一个人。
利用铭文讨论西周的人物、职官的成果也有发表。郭晨辉《略论“射壶”铭文中的“天尹”》(《青铜器与金文》1辑)解读了射壶铭文,认为天尹非固定特指称谓,即可以指王朝重臣,也可以指臣下的家主,有时候也称作大尹、大君。这种用天、大修饰的方式很大程度来源于商文化。刘源《从䚄簋铭浅谈西周王朝三有司的任用》(《青铜器与金文》1辑)通过对䚄簋铭文内容的解读,讨论了王朝三有司、地方三有司的处理事务程序、参与者及其身份等问题。周亚《关于大克鼎的几个问题》(《青铜器与金文》1辑)讨论了大克的出土时间、断代问题,同时探讨了铭文中的膳夫和出纳王命问题,认为“出纳王命”并非膳夫的本职而是兼职,膳夫等职是周王的近臣,一般由功臣的后代担任。韦心滢《师卫器组相关问题探析》(《青铜器与金文》1辑)将9件师卫器分为4组作了分析,通过师卫参与征夷、射敌、巡视等事件的梳理,阐释了师卫的身份及铭文中的人物关系。
曾国铜器是2017年度研究的热点,学者从多个方面进行研究,有谈其族群归属与个体定位者。张昌平《从五十年到五年——曾国考古检讨》(《江汉考古》1期)对京山苏家垅、枣阳郭家庙、随州熊家老湾、擂鼓墩、义地岗、叶家山的考古发现以及学界进行的讨论进行了归纳,探讨了曾国的空间分布、时间演变以及族姓归属、曾与随关系、鄂北周代遗址与史载以昭王、宣王对南土经营等问题等加以讨论,同时就如何通过考古发现观察社会组织与思想的方法论问题进行了思考。张硕《〈曾侯乙编钟〉与“曾随之谜”》(《江汉考古》2期)通过分析考古出土的曾国铜器及其铭文,认为曾即随,是周王室的支系。黄锦前《曾侯與编钟铭文读释》(《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3期)对湖北随州文峰塔曾国墓地所出8件曾侯與编钟铭文作了考释,认为叶家山的西周早期曾国与其他铜器铭文中西周晚期至战国时期的姬姓曾国应系同一族属,系周成王时期封建于今随州一带的重要方国。钟铭所记曾国的即文献中所记载的随国。沈长云《谈曾侯铜器铭文中的“南公”——兼论成康时期周人对南土的经营》(《中国史研究》1期)认为曾侯铜器中的南公应该是南宫毛而非南宫括,记载周人征伐南方的安州六器是周康王时期器物,成、康时期是周人势力大发展阶段,与文献所载“成康之治”可相验证。韩巍《从叶家山墓地看西周南宫氏与曾国——兼论“周初赐姓说”》(《青铜器与金文》1辑)梳理了叶家山墓地中的非周文化因素,结合铜器铭文和文献研究了周初的大族与周王之间的关系,认为南宫、召、荣等族皆是殷周际深受商文化影响的异族,在投奔周人后被赐予姬姓。黄锦前《公仲考论》(《文物春秋》5期)通过有关铜器铭文的联系和分析,认为“公仲”应系康、昭时人,系“南公”子,为第二代曾侯,曾在王朝兼任职务。南方为其子,系昭、穆时人。罗运环《叶家山曾侯名
为曾侯之名,而犺可是其兄弟。
也有研究曾国婚姻关系的著作,黄尚明《从青铜器铭文看曾国贵族的婚姻关系》(《江汉考古》4期)根据青铜器铭文,梳理了曾国贵族的婚姻关系状况,认为西周早期姬姓南公被封到曾国,曾侯谏的夫人为媿姓,来自北方狄人或者胡国。西周晚期至春秋早期,曾国的婚姻关系逐渐本土化,与邻近的黄国、邓国联姻,曾、楚虽然有冲突,但是保持通婚关系,这种政治婚姻关系一直持续到战国中期,联姻是维持曾、楚关系的一个重要因素。刘琴丽《铜器铭文中所见两周时期曾国的婚姻关系》(《青铜器与金文》1辑)分析了铜器铭文中西周和春秋时期的曾国与其他诸侯国之间的婚姻关系,认为西周时期曾国贯彻中央王朝维护江汉地区稳定的意旨,与周边地区和山东地区建立的密切关系,春秋时期政治形势变化,楚、晋争霸,曾以维护与楚国的关系为主,但也与三晋地区的邦君有过联姻。
也有讨论曾国史事的文章,高崇文《从曾、鄂考古新发现谈周昭王伐楚路线》(《江汉考古》4期)通过分析西周伐楚的战争铭文,认为楚国初封地在丹江至汉水两岸地区,而非汉水之南。文献之所以记载周昭王“涉汉伐楚”,是因为周昭王在伐楚之前先经南阳盆地各国而到达汉东的曾、鄂之地,然后由“汉东”向“汉西”进发,渡过汉水讨伐楚国。黄锦前《叶家山M107所出濮监簋及相关问题》(《四川文物》2期)认为叶家山墓地M107出土濮监簋铭文的“濮”字系“仆”之异构,在簋铭中当读作濮国之“濮”,西周时期的濮与曾、楚及蛮氏邻近。濮监簋出自曾国墓地,可能系赗赙或馈赠等所致,表明周初的濮确系为周人褒封之国。西周有完备的监察制度,周初“三监”同“三叔”可能无关。
同时,有大量利用铭文研究西周社会、史事的著作。张海《“邦”“国”之别——兼谈两周铜器铭文所示西周王朝之国家结构》(《青铜器与金文》1辑)分析了“邦”“国”形式和构成,认为邦原指有独立性的政治单元,国则是区域性的地理单元称谓,西周的国家结构可以分为王国、邦、邑三级。朱凤瀚《金文所见西周贵族家族作器制度》(《青铜器与金文》1辑)分析了非簋、由伯尊、爯器等7组铜器铭文中的宗族内部关系,认为大宗掌握祭器的铸造和分配并利用祭器掌握祭权。孔华、杜勇《西周金文中北国的地望与来历》(《中华文化论坛》1期)分析了河北涞水北伯铜器和湖北江陵北子铜器及其铭文,认为二者并非同一方国,周初涞水北国应是殷商晚期北国的后身,后来为燕国所并。江陵北子国是来自殷人
簋进行了订补,认为簋铭中的“峦伯”即“蛮伯”,系蛮氏的君长,蛮氏是“荆蛮”的支系。西周时期蛮氏生活在今湖北境内的汉水流域,东周时期迁至今河南省汝州市西南至汝阳县东南一带,公元前491年为晋所灭。邓飞《琱生器中心事件考辨》(《华夏考古》1期)通过对琱生器及相关铜器铭文的研究,认为琱生器所记述的中心事件是召氏大家族中有宗人私下交易人口和土地,造成人口和土地流失严重。大宗请求小宗琱生协助一起处理该事件,通过法律的方式没收宗人的非法所得,并收回其土地。张海《疑尊、疑卣铭文及相关历史问题》(《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5期)疑器铭文“卜噩侯”为成王晚期时建噩侯之事,噩侯为姞姓,早期在今随州安居镇羊子山附近,后反叛被灭族,西周又在今南阳市新店乡夏响铺另建噩侯;疑器中的“宋伯”与殷墟卜辞中的宋伯是不同的族氏,是首位宋邦邦君宋公稽,出身于属殷遗的微氏家族,封于东南为周人把守东南门户。李裕杓《柞伯鼎铭文涉及的重要军事问题》(《青铜器与金文》1辑)研究了与柞伯鼎相关联的西周军事铭文,认为柞伯鼎铭中的伐昏之战具有抵御战和进攻战双重属性,柞伯在这场战斗中并非主力而更多是联系人的身份,推论王朝分封柞伯的目的是维护交通线。刘又萌《兮甲盘的价值》(《文物天地》11期)释读了兮甲盘铭文,认为其内容表明周王朝很早就与淮夷有贸易往来,即使战争期间贸易也不间断。贸易的场所是有规定的,必须靠近军队的驻扎地,表明贸易活动是在军队的监管之下进行的,不是私下的自由贸易。
关于西周礼制、观念、科技、文学、书法等方面的研究也有许多论著。杨坤《霸伯盂铭文所见西周聘礼仪节的复原》(《青铜器与金文》1辑)利用霸伯盂铭文复原出宗庙行礼、宾馆还礼、饗宾于庙和郊外送宾等仪节,探讨了西周聘礼。鄢国盛《论
与西周夷夏观念》(《青铜器与金文》1辑)认为周人称他族为“夷”并非政治对立的蔑称,也不称中原地区的商族为夷,周初只称居于东部地区的敌对族群为夷,后来其含义泛化,逐渐扩大到东土以外的其他族群。
科技与历法方面,李建西《
季铸戈,是研究冶金史的重要资料。陈勇飞《西周金文历法断代与研究》(三秦出版社)主要内容包括:西周月相各说、西周特征月相的结构性分布、西周特征月相的定点、武王伐纣年的厘定等。夏含夷《如何利用西周铜器铭文所载“既生霸”和“既望”月相记载与满月前后日期的关系来推定铜器之间的关系》(《青铜器与金文》1辑)以“既生霸”和“既望”为研究基点,对两件逑鼎和五件王年较长的铭文分两组进行了研究,并就其具体年代和历法体系提出了看法。
文学与书法方面,董珊《毛公方鼎韵读》(《青铜器与金文》1辑)对毛公方鼎铭文进行了分析,认为铭文合韵,结构和用词也经过精心设计,最终可以解读为四句七言韵文。这是目前所见最早的七言韵文。于成龙《从康侯
器铭谈西周成王时期的金文书法要素》(《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4期)分析了西周成王时期的金文章法,认为此时期金文有因袭自商末年从右至左、自上而下的行文特性,但在族氏徽号、字列方向等方面出现了新的变化,布局愈加规整,更注重匀称、协调,通篇文字气息更为连贯。成王时期金文多存在新派与旧派之别。
另外,风仪诚《西周早期中型墓葬中铜器铭文群综观——从宝鸡石鼓山出土铭文说起》(《青铜器与金文》1辑)对商周时期同一墓葬出土多种族氏铭文的情况进行了综合性研究,认为商代王都墓葬中铭文多为个人徽标,而周边地区墓葬铜器铭文则多为族氏徽标,西周因为有分器,情况较为复杂,用铭文确定墓葬主人要十分慎重。还提出了铭文考古学概念,认为应该对铭文进行总体性的研究。
3.东周金文与历史研究
将东周金文与简帛材料进行对比研究是近年来的一大特色。石小力《东周金文与楚简合证》(上海古籍出版社)利用东周金文与楚系简帛加以比较,进行统合性的研究,尤其是金文与楚简中地名、官名等专有名称互相印证、利用楚简文字资料考订东周青铜器的国别和年代等研究尤其深入。
有学者对铜器铭文进行了释读。李俊成《鲍子鼎铭文补释及年代问题》(《华夏考古》2期)对鲍子鼎铭文中的相关字句进行补释,并依据器形、铭文,将鲍子鼎的年代定在春秋晚期或战国早期。刘玉斌《赵孟壶新探》(《文物春秋》1期)对赵孟壶铭文进行考释,认为故器主为赵孟,铭文中的“介邗王”是指在黄池之会时赵孟为晋侯遇吴王之介,吴王赐赵孟以金,赵孟以邗王所赐之金做壶,用作祠器。付强《皇
鼎铭文进行了考释,认为“橐皋”这一地名亦见于包山楚简,为楚国封君,公子皇是春秋晚期橐皋君之子,同时讨论了鼎铭中“千岁之外我是以遣”的“遣”字,整句的意思是死后用此器陪葬。周波《安邑下官钟、荥阳上官皿铭文及其年代补说》(《复旦学报》3期)对安邑下官钟、荥阳上官皿铭文进行释读,着重考释其中的“府”及“府吏”,认为三晋中央及地方皆设有“府”及“府吏”,“府啬夫”之“府”是指荥阳或荥阳上官的保藏机构,三晋之“府”不仅有铸器与保管的职责,也负责器物校量,铭文中的“十年”系指韩厘王十年。蔡梦珂、蔡运章《襄安文公铜鼎考略——为纪念苏秦逝世2300周年而作》(《洛阳考古》2期)对战国襄安文公铜鼎铭文进行了考释,认为“襄安文公”与《战国策》里的“襄安君”为同一人,系曾被派到齐国为质的燕昭王之弟,“襄安君”是生前封号,“襄安文公”则是其死后的谥称。
有的学者利用铭文释读对相关制度、史事进行了研究。王恩田《十九年邦大夫戈与兵器入库试器验收制度》(《文物》4期)认为十九年邦大夫戈系战国中期赵国兵器,提出战国兵器中原释“执剂”者应该理解为“收器”,意思为“收讫”,即验收完毕,战国时期兵器入库前有验收试器制度。马超、胡长春《薳子受铜器铭文“亡作”试解及其年代推断——楚历建丑说新证》(《四川文物》2期)认为薳子受器铭文中的“亡作”当读为“荒落”,即“大荒落”的简称,是采用太岁纪年。薳子受于朔日作器,又记录太岁位置,可能是为了核检历法,与“告朔礼”有关。推论薳子受铜器制作于公元前546年,楚国历法是建丑。亓民帅《苏州博物馆藏吴王余昧剑铭文与余祭、余昧史事》(《青铜器与金文》1辑)对吴王余昧剑铭文进行释读并对文献中关于余祭和余昧二位吴王的记载作了梳理,对相关史事进行考证,认为《史记·吴太伯世家》所载史事是可信的。孙合肥《二十九年弩机铭文补释》(《考古与文物》3期)对一件战国弩机铭文进行了重新考释,认为原释文中的“刃
不能读作“太后”,此玺也并非“赵太后”玺,而是三晋之氏赵名“賹賹”者的私玺。
另有,张惟捷《东周
类器以汉水中下游为分布中心,尤其在楚国极为普遍,并随着楚文化的扩张而传播。东周时期铜器的功能开始出现分化,不同类型的铜器专属于特定的活动或场合,导致铜器数量激增。李零《东更道七器的再认识》(《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10期)对20世纪50年代出土的于山东泰安东更道村的七件祭祀泰山器进行了研究,通过考察东更道七器的出土情况、地理环境、埋藏顺序、形制纹饰和铭文释读等,推断其中的六件铜缶为楚国遗留在鲁国的器物,后来为齐王建所获,由留在齐地的燕国工匠加刻铭文,最终和一件三足铁盘被用以祭祀泰山,埋在泰山脚下。
4.秦汉金文与历史研究
秦汉金文研究也有少量成果发表。田小红《楼兰地区新发现的“斗量封”小考》(《草原文物》2期)对发现于楼兰古城附近的汉代斗量封上的铭文进行了考释,认为此器铭文系标明符合官方认可的标准,并讨论了汉代度量衡的统一和在西域的推广情况。代丽鹃《“蜀郡西工”铜器渊源及相关问题》(《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9期)以“蜀郡西工”铜器为研究对象,结合与之风格相近的鎏金银刻纹铜器,从铭文、器形、工艺、空间分布及其渊源等方面进行考察,认为它们并非皆是蜀产,其中部分来自江苏、湖南等地,展现了汉代大一统背景下手工业管理、区域传统共同作用下汉代铜器风格的形成。
三 其他
(一)文字理论研究
在利用中国古文字讨论文字起源与构形方面,陈光宇《由甲骨文推演汉字起源及世界远古文字溯源比较》(《甲骨文与殷商史》新7辑)利用符号加含义加发音的标准,对世界古文明的文字起源时间进行了推定,认为汉字起源的时间大约在公元前2100年左右。夏含夷《再论表意文字与象形信仰》(《甲骨文与殷商史》新7辑)认为中国文字并非像西方学者认为的那样完全是表音,而是保留了形旁表意功能,甚至表现出信仰因素。
(二)甲骨文、金文以外的古文字解读
除甲骨文、金文以外,其他古代符号系统也引起学者的关注。何驽《陶寺遗址ⅡM26出土骨耜刻文试析》(《考古》2期)对出土陶寺ⅡM26骨耜上刻划的符号进行了考察,认为是最初的“辰”字,表明该骨器是农具,作为功礼器标示墓主农官的职位。严志斌、洪梅《巴蜀符号述论》(《考古》10期)在广泛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巴蜀文字的分布地域、使用族群、载体、种类、时代、符号组合方式、书写的方向性等进行了综合研究,提出了初步的研究见解。严志斌、洪梅《战国时期巴蜀文化水草纹符号试析》(《中国国家博物馆馆刊》27期)对27件
符号的器物进行分析,认为这一符号主要出现在兵器上,与兵器相关,符号的使用流行时间在战国时期。从地域来看,符号的使用是从川西的蜀人区开始的,尤以成都附近最为集中,战国中、晚期时向南、北、东扩展至巴蜀全境。此符号不代表族群的分化,而是概念表述的繁化与细化;此符号是同时被蜀人和巴人使用的跨族群符号,不是具有族属性质的符号;巴人对符号的使用是跨社会阶层的,说明符号不是社会等级的标示物。
有学者对相关研究进行了总结,牛清波《百年来刻画符号研究述评》(《华夏考古》4期)综合考察了自20世纪初到最近学者对中国境内出土的种类刻画符号尤其是辛店文化、大汶口化、龙山文化、良渚文化、贾湖遗址、双墩遗址、丁公遗址等所出刻符的研究进行了综述,总结了其研究历程和所取得的成果。
四 2017年度甲骨文、金文研究特点与问题
2017年度研究成果极为丰硕,呈现出众多特点与问题,难以在总结中进行介绍,今结合本文的写作与阅读略作陈述:
1.工具书编纂受到重视。一批字体汇编、资料类纂、字典类著作涌现。
2.普及性论著增多,水平参差不齐。2017年度出版了一大批与甲骨文、金文相关的读本、书法类作品,说明社会对古文字的关注和需求很大,但出版的作品水平参差不齐,学界应予以关注。因为本文以研究性论著为主,故未对相关成果予以介绍。
3.利用甲骨文、金文的非专门性研究增多。随着学术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学者开始使用古文字进行学术研究,涉及和利用甲骨文、金文的学术论著增多,但又不是专门的古文字研究论著,古文字研究与普通研究的界线日益模糊。有大批不以甲骨文、金文为主要研究对象的学术性论著,本文也未予以介绍。
4.网络发布的甲骨文、金文成果日益增多。网络具有发布快,传播广等优点,许多学者开始将研究成果通过网站发布,网络成为学术交流的重要方式。本文以正式出版物为主,对网络发布的成果未予以收录。
5.理论探讨依然薄弱。在众多成果中,理论性著作依然少见,少量探讨论著也以国外学者为多,例如风仪诚提出金文考古学、陈光宇讨论汉字起源、夏含夷探讨表意字的信仰等,国内学者宜加强相关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