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2月24日,江西“抚河流域先秦遗址2014~2017考古调查项目”结项暨业务委托评审会在江西宜黄召开,来自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北京大学、西北大学、武汉大学和湘、浙、粤、皖等南方考古院所的专家高度肯定了该项目取得的工作成果,一致认为:“该项目是国内面积最大的一次区域考古调查,目标明确,组织规范,科学实施,成果显著。新发现先秦时期遗址达337处,结合以往的工作,共确认先秦遗址373处,极大地丰富了区域考古资料,完善了抚河流域先秦时期文化序列。初步研究发现了抚河流域先秦时期环壕聚落和山冈聚落两种形态及其分布规律,为探讨南方地区先秦时期人类社会的演变打下了良好的基础。该项目所形成的创新工作方法,对同类地形、地貌条件下的考古调查具有示范和推广意义。”
江西考古工作者将根据专家意见,在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归纳和提炼学术成果,为推动长江中下游区域文明模式的研究、确立抚河流域先秦文化在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中的地位和作用作出更大贡献。
(王上海 严振洪)
【南昌市高新区吕蒙岗新石器时代遗址】
发掘时间:2017年2~7月
工作单位: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南昌市博物馆
吕蒙岗遗址位于南昌市高新区麻丘镇广安村委孙家自然村东南约800米处一块台地上,于20世纪80年代文物普查中被发现。吕蒙岗遗址处于鄱阳湖西南侧赣江与抚河之间的冲积平原地带。遗址西面靠风光旖旎的瑶湖,东侧紧邻抚河支流焦头河,四周为良田沃地。遗址呈南北向的垅地,南北长约500米,东西宽约200米,高出四周稻田约1米~1.5米,总面积约1万平方米。
因南昌航空城瑶湖机场建设的需要,经国家文物局的批准,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会同南昌市博物馆,对南昌瑶湖吕蒙岗遗址进行了抢救性考古发掘。
根据吕蒙岗遗址地形特征和实际情况,在遗址中南部进行了布方发掘,发掘总面积2000平方米。在遗址南部揭露出新石器晚期墓葬群、半地穴式房址、灰坑等遗迹,并出土了大量陶器与石器标本。
新石器时代晚期墓葬揭露13座,皆开口于第③层。墓葬形状为土坑竖穴墓,东西向7座,编号为M1、M2、M3、M9、M10、M12、M13;南北向6座,编号为M4、M5、M6、M7、M8、M11。其中M8、M12、M13无随葬品,其余墓葬皆有5~10件随葬品。随葬品陶器基本组合为鼎、豆、壶,石质生产工具组合主要为铲、锛、凿组合。
半地穴式房址揭露1座,编号为F1,开口于第③层下,打破生土层。房坑平面呈不规则长方形,西端窄,东端宽。房坑东西长5米、南端宽2米、东端宽3.3米、深0.5米。门道位于北侧。房坑四壁与底经过火烤,呈灰白色。
出土遗物陶器多为生活用具,器形有鼎、豆、壶、盘、碗、杯等,其特点大多为红陶,并施有一层黑色的陶衣。石质多为生产工具,器形有钺、刀、铲、锛、凿、镞、砺石等,石器切割规整,磨制精细光滑。特别是石钺与石刀,器形硕大,器体很薄,并有对穿孔,最具特色。
吕蒙岗遗址出土遗物不仅有自身特点,也含有赣中地区樊城堆下层文化、筑卫城下层文化、郑家凹墓地文化、安徽潜山薛家岗文化等多种文化特征。吕蒙岗遗址是抚河流域下游首次科学发掘的新石器晚期遗存,这将为我们认识这一区域文化打开全新的大门。吕蒙岗遗址墓葬出土大量可复原的陶器与石器标本,这将是我们建立这一区域谱系文化的珍贵资料。吕蒙岗遗址处于鄱阳湖滨、抚河与赣江之间的冲积平原下游,南北交通要道之上,集多种文化因素于一体,是研究长江中下游中华文明起源与发展的重要资料。
(李育远 田庄 彭伟楸)
【宜黄县锅底山新石器时代环壕遗址】
发掘时间:2017年7月~2018年1月
工作单位: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抚州市文物博物管理所、宜黄县文物管理所
环壕遗址在江西偶有零星发现,因受材料所限,未对其作深入了解。近年来,随着抚河流域先秦遗址考古调查工作的开展,共发现此类遗址近百处,这对我们了解此类遗址的分布规律、文化性质及功能布局无疑提供了丰富的实物资料。经国家文物局批准,联合考古队对位于抚河上游的锅底山环壕遗址及周边地展开了考古调查、勘探与发掘工作。
锅底山遗址位于宜黄县棠阴镇解放村东北方向,西距316省道约300米,西南距紫云古寺约400米,宜水河在其西南约650米的地方流经。遗址由台地、壕沟及外壕堤三部分组成,中部台地高出四周农田约2米~5米,平面呈长方形,长105米、宽65米,地势南北高中间低,总面积约6800平方米。台地环以壕沟,北壕沟宽约40米、西壕沟宽约38米~43米、南壕沟宽约36米~43米。外侧东壕堤因历代农耕被毁,其余均有残存。
此次发掘区域位于遗址的西北角和北壕沟,发掘面积360平方米。发掘清理的遗迹主要有城墙、壕沟和壕堤,发现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商周时期的灰坑共29个。出土器物主要为石器及陶器,石器有锛、斧、镞等;陶器有罐、鼎(足)、豆等残片及纺轮等。陶片分印纹硬陶与夹砂陶,印纹硬陶主要为灰色、红色,纹饰较为丰富,常见有方格纹、菱格纹、席纹、绳纹、交错绳纹、刻划纹、雷纹、篮纹等;夹砂陶陶色见有浅灰色、浅黄色、红色,均为素面。
该遗址的堆积较厚,一般在3米左右,分为4层。城墙开口于④层下,位于台地外侧。发掘表明城墙堆积厚度为3.6米,共分⒄层,第①~⒃层朝内呈斜坡堆积,堆筑方式明显;第⒄层为城墙垫土层,上有集束棍棒夯筑迹象。北壕沟宽40米,呈两端浅中部深的锅底状,中部最深处约1.3米。壕堤砌建方式基本与城墙相同。
锅底山遗址发掘的遗物与周边遗址对比,其年代可主要分为以下两个年代组:
第1组:主要是第③、④层,器物以盘型鼎、舌状鼎足等为代表,该类器物在抚河流域新石器末期常见,在广丰社山头、新余拾年遗址中亦见有同类器,因此推断该类的年代应为新石器时代晚期至夏时期。
第2组:主要是第①、②层,以扁状鼎足、折沿罐等为代表,纹饰多见有雷纹、绳纹、菱格纹,该类器形在抚河流域上游、中游地区常见,在金溪县先秦时期遗址调查中亦可见到同类器,年代可推定为商周时期。
锅底山遗址面积仅为6000余平方米,但却在四周堆砌城墙并环以壕沟和壕堤,遗址结构特殊,从地层关系判断,城墙年代为新石器时代晚期。同时通过对该遗址周边进行的区域调查,已发现同时期的山冈坡地遗址9处环绕它,说明形成了以该城址为中心的小型聚落。
该类遗址的正式发掘在江西尚属首次,为构建抚河流域先秦文化编年序列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为深入研究展现早期中华文明多元一体格局、推进早期中国区域文明模式研究提供了新视野,具有重要学术意义。
(严振洪)
【瑞昌市铜岭铜矿遗址东周及宋代遗存】
发掘时间:2017年8~12月
工作单位: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瑞昌市铜岭铜矿遗址管理处
铜岭铜矿遗址位于瑞昌市夏畈镇铜岭村。地理坐标为北纬29°45′,东经115°35′。铜岭铜矿遗址是我国商周时期一处重要的矿冶遗址,其年代始于商代中期(或略早),经西周、春秋,于战国早期停止开采,宋代重新开采且具有一定规模,其中以商代中期、春秋晚期至战国早期两个阶段最为兴盛。
遗址于1988年1月由村民筑路时发现。经过多年考古调查和勘探,铜岭遗址以铜岭头采矿区为中心,周边分布着7处重要的生活、冶炼相关遗址。其中焦炭厂、檀树咀遗址均大面积分布有商代文化遗存,下戴铜石坡、邹家、余家山和禁地铜石坡主要为东周时期的冶炼区。
2017年9月至2018年1月,为配合瑞昌铜岭遗址大遗址保护以及“双遗址公园”建设,江西省文物考古院联合相关单位,在瑞昌铜岭铜矿遗址开展考古发掘、勘探工作。
截至2017年12月,考古发掘共发现清理东周时期炼铜炉1座、灰坑5个、冶炼活动面1处,宋代焙烧炉1座、活动面1处、特殊遗迹(冶炼相关)3处,清代房址1座、炉1个、灶坑2个、灰坑7个、活动面1处,大炼钢铁时期炼铁炉1个、灰坑2个。出土少量铁器、陶片、瓷片和大量冶炼相关遗物。考古调查勘探新发现东周遗址1处,根据遗址上分布有多处炭窑判断,它是一处烧炭场所。
此次发现以东周炼铜炉、宋代焙烧炉最为重要。
东周炼铜炉,编号为17TXL3,残。位于TW14N18方内,开口于①层下,向下打破生土层。由基坑、炉体、操作面和排渣坑四部分组成。基坑直接挖在生土上,平面略呈半圆形,锅底状,直径约1.5米,深0.7米。炉体位于基坑中部,呈圆筒状,炉腹内径约0.5米、残高0.4米;炉壁用黏土掺合碎石块(耐火材料)制成,炉腔内壁有3厘米~8厘米厚的黑色挂渣,炉底挂渣厚约10厘米,炉底残留有少量铜块。基坑上方南部铺垫一层厚约15厘米包含较多碎石子垫土层,形成操作面,然后在靠近炉体部分挖有一小排渣坑。排渣坑呈长条形,靠近炉体部分较宽,弧壁,中部略深,长0.5米、宽0.12米~0.3米、深0.08米~0.22米。根据炉壁外层红烧土分布情况,炉体原高在0.7米以上,要高出操作面。根据炉腔内壁挂渣有分层现象来看,炼铜炉可持续使用一段时间。
宋代焙烧炉,17TXL2,尚未清理完毕。位于TW11N18北部,开口于①层下。平面形状呈长方形,直壁,底部不平,由北向南倾斜。长4.85米、宽1米~1.4米、深0.05米~0.2米。北、东、西炉壁较直,南壁中部有3个缺口,应该为投柴孔,南壁两端设有排烟孔。炉底呈青灰色。炉内堆积废弃的红烧土块,包含少量砖块、石块和极少量青白瓷片。初步推断其为焙烧炉,有待进一步检测分析。
2017年度铜岭遗址考古主要收获有四个方面:
第一,新发现东周遗址1处,为烧炭场所,对铜岭遗址的功能布局有了新的认识。第二,通过考古发掘深入了解瑞昌铜岭下戴铜石坡遗址的堆积分布状况和遗址年代。瑞昌铜岭下戴铜石坡遗址存有现代、清代、宋代和东周四个时期的遗存,其中遗址西北部以东周遗存为主,遗址东北部以宋代遗存为主。第三,东周炼铜炉和宋代焙烧炉的发现有助于我们了解和分析当时冶炼技术和工艺水平。第四,瑞昌铜岭铜矿遗址宋代仍有开采冶炼活动,并具有一定规模。
(崔涛 张绪来)
【樟树市国字山战国墓】
发掘时间:2017年11~12月
工作单位: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樟树市博物馆
此次发掘的墓葬编号M3,位于樟树市大桥街道彭泽村委会洪光塘自然村东南,筑卫城遗址以西约350米,国字山遗址M1西侧约80米处。M3西部已在修筑樟树市盐化大道时遭到破坏,整个墓室西部暴露在道路旁的断崖上,墓室上部也被破坏,封土不存,发掘前叠压在修路时堆积的建筑垃圾下。为了防止对M3造成进一步的破坏,2014年11月~2015年12月对M3进行初步抢救性的发掘,2017年完成对M3的发掘。
M3为东西向短墓道竖穴土坑墓,方向92°。M3东部残存一条墓道,墓道长1.8米,东侧南北残宽3.3米,西侧靠近墓室处宽3.8米;西部已被破坏,是否有墓道不清楚。
墓室东西向,东南向长10米,南北宽9.7米,现墓底距地表深3.3米。墓边不是很规整。墓室内均用膏泥填塞,较为致密,经过夯打,但夯层不是很清晰,填土内含少量碎陶片。M3被两个盗洞打破,一个位于墓室中央,另一个位于墓室北侧,盗洞上部较为清楚,至下部范围不是很清楚,判断其为较早盗洞。当时棺椁还没有腐朽,盗洞直接通入椁室,后来棺椁腐朽填土塌陷所以盗洞范围上部清楚下部不是很清楚。
M3墓葬内部为两棺两椁。造墓过程为先在墓底垫10厘米厚的膏泥再在上面铺10厘米厚的木炭,在木炭上铺一层薄竹片,然后在墓室中部用五根枕木东西平铺,在枕木上南北向铺底板。在底板上再构建椁室。棺椁都已朽只剩底部痕迹。外椁分为9个厢,内椁有两重棺。椁室外用木炭和黄色土填塞夯打形成一个二层台,二层台宽约1.1米,高约0.8米。墓葬底部只见少量残存漆皮和陶罐残片,陶罐表面为规整细方格纹,战国晚期风格。
虽然M3被盗,但是从墓葬形制和残存少量陶片判断,其时代为战国晚期。M3与国字山M1距离较近,形制相似,应该是M1的陪葬墓;且M3在筑卫城附近,应该与筑卫城有很大的关系。
(王意乐 唐锦琼 李昆)
【南昌市西湖区象南中心东汉至三国时期墓葬】
发掘时间:2017年8~11月
工作单位: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南昌市博物馆
墓葬位于南昌市西湖区,为南昌老城区核心区域,北靠孺子路,东邻象山南路,南接南浦路,西边为船山路。绿地集团南昌象南中心项目部在2017年7月施工过程中发现古墓,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闻讯后,立即会同南昌市博物馆对现场进行了勘查并报国家文物局。之后联合考古队对墓葬进行了抢救性发掘,共发掘清理墓葬11座,发掘面积约2000平方米,出土陶器、瓷器、铜器、铁器、金器、漆木器以及采集样本等各类遗物400余件(套)。
本次发掘墓葬11座,时代从东汉到东吴时期。墓葬主要有土砖混合结构墓、砖室墓、砖木混合结构墓三种类型。土砖混合结构墓2座(M1、M3);砖室墓8座(M2、M4、M5、M6~M10),其中M9、M10为带耳室砖室墓;砖木混合结构墓1座(M11)。M1~M10时代为东吴时期,M11时代为东汉早期。
东汉早期的M11的墓葬形制较为特殊,为砖木混合结构墓,属于土坑木椁墓向砖室墓转变的过渡时期。墓向159°。平面形状为方形,长、宽均为4米。东部被M10打破。墓顶为平顶,由砖在椁顶板上面平砌而成。椁板共8块,均为东西向,自南向北依次摆放。墓室分为东西两室,隔墙南部有门连通。墓室内共放置6具木棺,东室4具(1大3小,编号M11G1~G4),西室2具(编号G5、G6)。木棺均为一整块木凿成,前、后挡板及棺盖为榫卯结构相连,打开棺盖后,发现其内尸骨保存完好,并发现有漆木器与纺织品。墓主人骨经体质人类学鉴定可知,G2年龄为30±5岁,可能为女性,其余5具棺均为未成年的小孩,最大的约13~14岁,最小的才5~6岁。根据墓葬出土的货泉及五铢铜钱,以及其出土的名刺上“广陵郡广陵县”字样,判断墓葬应该属于新莽之后的东汉早期墓葬。这是因为虽然货泉铸造于新莽时期,但是由于“广陵郡广陵县”在新莽时期被取消,改名为“江平郡安定县”,东汉后才恢复的缘故。
关于这批墓葬的初步认识如下:
1.此次发现的墓葬属于东汉至东吴时期,位于明清时期南昌城区范围内。此次发现的墓葬说明在汉晋时期此处应属于郊外,为我们研究汉晋时期南昌城的发展与变迁提供了重要的线索。2.M11是南昌首次发掘砖木混合结构墓葬,为研究南昌地区竖穴土坑墓向砖室墓转变过程提供了重要的实物资料。值得注意的是,M11墓穴内放置六具棺木,除主棺墓主人外,其余均为未成年人,墓主人之间的关系及葬俗仍值得我们进一步深入研究。3.此次发现的东汉早期的衣物簿和名刺以及东吴时期的买地券为我们研究东汉、三国时期的历史和文化提供了可靠的实物资料。其中颜黄买地券,它是目前我国发现最早的写有“土公”“东海小童”文字的买地券,也是目前发现的三国时期唯一石质买地券和三国时代最早的女性买地券。定约对象不仅有鬼神,还有后世活人,在其他地券中未有,书写类型也与其他买地券不同。另外,广陵江都都乡里的出现,江都此时已为废县,颜黄为移民,都乡里是特殊安置机构,对于了解三国基层建设和移民问题等有价值。4.此次在M11内发现纺织品,特别是在4号棺中发现东汉时期的针织品,具有很高的价值。5.位于孙吴境内的M9内出土蜀国钱币——太平百钱、M1出土的“蜀郡”漆盘,在南昌地区尚属首次发现,说明当时吴蜀之间有着密切的贸易往来。
(杨军 田庄)
【赣州市章贡区七里镇窑址】
发掘时间:2017年6~12月
工作单位: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赣州市博物馆
七里镇窑址位于赣州市章贡区水东镇七里村。窑址分布在贡江与赣雩公路之间的沿江地带,分布总面积近1平方千米,现存窑包堆积20处。七里镇窑自晚唐创烧以来,宋元曾鼎盛一时,到明中期停烧。所烧产品主要有晚唐五代时期的青瓷与白瓷,宋元时期的青白瓷与酱釉瓷以及黑釉瓷,是江西宋元四大名窑之一。1959年列为第二批江西省文物保护单位,2013年3月被国务院公布为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
为配合国保单位保护规划的编制,经国家文物局批准,2017年6~12月,中国文物信息咨询中心、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与赣州市博物馆联合对七里镇窑遗址进行了考古调查、勘探与发掘工作。
一 考古调查
2017年3~10月,通过查找地方史料、访问地方老人与实地踏勘相结合,摸清了七里镇窑历史上的产业布局与遗存分布范围。制作了《七里镇窑历史上的三山五岭分布图》《七里镇窑现存窑包分布图》《七里镇窑制瓷作坊区位图》《七里镇窑窑工居住区位图》《七里镇窑古路、古街、古码头分布图》。
二 考古钻探
2017年10~11月,聘请专业的考古钻探公司——洛阳九龙钻探公司对窑址分区分片进行重点钻探。钻探区域分为12个地块,由西至东编号为T01区、T02区、T03区、T04区、T05区、T06区、T07区、T08区、T09区、T10区、T11区、T12区,钻探总面积约25023平方米。通过钻探,共发现遗迹现象7处,其中青砖铺地遗迹3处,编号为Z1、Z2、Z3,瓷土堆积5处,编号分别为CT1、CT2、CT3、CT4、CT5。
三 考古发掘
2017年11~12月,在考古钻探的基础上,决定对T04区(殷屋对门窑包南面台地)进行发掘。在这片台地上已经钻探发现了Z1与CT2,有可能发掘出制瓷作坊遗迹。根据地形,我们布置了5米×5米的标准探方32个。目前已经对北面的20个探方进行了发掘,在距地表深30厘米~80厘米处发现一个长18米、宽1.5米~2.4米的弧形砖砌遗迹,由于尚未全面揭示,目前对这一遗迹的认识还不清楚。另外,还发现了一个陶缸遗迹,疑似制瓷作坊内的擂釉缸。
通过对七里镇窑址的系统调查、重点钻探与考古发掘,搞清了七里镇窑遗址的分布范围和遗存保存情况;殷屋对门作坊区的考古发掘,增加了七里镇窑址考古出土遗迹的类型。这些考古新成果为做好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七里镇窑遗址保护规划的编制工作提供了第一手的科学数据与资料。
(肖发标)
【上饶县包家宋元明清金矿遗址】
发掘时间:2017年9月~2018年1月
工作单位: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北京科技大学科技史与文化遗产研究院
包家金矿遗址位于今上饶县西部的茶亭镇,居于信江中游。遗址距上饶县城约23千米,距铅山县城约20千米,北距信江主航道约5千米。遗址范围大致在北纬28°15′00″~28°16′00″,东经117°52′30″~117°54′00″,主采矿区位于包公尖金矿区,属武夷山余脉。山脉呈北东向延伸,主峰包公尖海拔678米,侵蚀基准面最低标高180米,地势东南高西北低。
该遗址于2009年7月初在第三次全国文物普查中发现,此后考古人员对此遗址进行多次调查,初步廓清了该遗址的采矿、冶炼区域,对遗址的年代、生产规模以及生产技术有了初步认识。为了进一步了解该遗址冶金生产的情况,2017年度在冶炼区布了8个探沟进行试掘。
考古发掘工作分3个区域进行,其中前炉区域布宽2米、长4米的探沟2个,后炉区域布宽2米、长4米的探沟3个,金家弄区域布宽2米、长8米的探沟1个,宽2米、长4米的探沟2个,总计发掘面积72平方米。其中4个探沟相对地势比较低,4个探沟离山体较近相对地势高。
试掘情况显示冶炼区相对地势较低的区域,由于洪水冲击等原因,文化层破坏严重,只留下一些大的遗迹,如淘洗池、人工堆砌的水沟等。出土遗物主要以瓷片、炉渣、矿石等,各地层都出土有宋元明清各时期的瓷片,以明清时期为主。地势相对较高的区域文化层保留较好,其中宋代地层保存最好,基本没有破坏。宋代地层中出土有瓷碗、炉渣等,未发现冶炼炉。发掘过程中选取了各种不同状态的炉渣进行科技检测分析,通过分析数据还原该遗址的冶炼工艺。
包家金矿遗址的调查试掘工作揭示了该遗址所蕴含的多个重要信息。首先发现了古人开采脉金矿以及通过火法冶炼提金的实物证据,为研究这两项技术在我国古代的发展模式提供了新的材料。矿石和炉渣分析显示此遗址可能同时生产金、银两种金属。炉渣中较高的银含量说明银的提取效率较低,而其主要原因是矿石中铅含量不足。包家工匠可能主要利用了第一类矿石中的铅来提取第二类矿石中的金银,而未从其他区域大量进口金属铅或铅矿石以增加提银效率。这一技术选择的背后动因可能与包家遗址较小的生产规模以及较低的专业化程度有关。
(徐长青 李文欢)
【抚州市文昌里灵芝山汤显祖家族墓园遗址】
发掘时间:2017年5~10月
工作单位: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抚州市文物博物管理所、抚州市博物馆、临川区文物管理所
文昌里灵芝山一带是文献记载中汤显祖及家族成员墓葬原址所在地。2016年10月31日,因文昌里棚户区改造和历史文化街区项目的建设需要,当地文物部门在前期的调查和清理工作中,发现了数块散落的红砂岩墓顶石盖板。其中两块石盖板上有刻字,一块残长230厘米、宽61厘米、厚14厘米,带有子口,自右至左刻有“汤临川玉茗先生墓”两列八字,另一块残长181厘米、宽40厘米、厚11厘米,自上而下刻有“玉茗公墓”一列四字,同时还发现残剩下半截红砂岩墓碑,自上而下刻文尚剩“□□□□□□义仍汤公之墓”。接着在清理过程中又陆续发现了22座砖室墓,由于性质不明,工作人员对墓葬四周进行了清理,并在已坍塌的墓葬后隔间发现4方墓志铭,取出后通过对墓志铭释读,确定了墓主人身份是汤显祖的家族成员,初步确定此处就是文献记载中的汤显祖及家族成员的埋葬地。2017年5~10月,经国家文物局批准,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会同抚州市文博部门对汤显祖家族墓园遗址开展了考古调查、勘探和清理工作。
由于汤显祖家族墓园所在地被晚期建筑垃圾所覆盖,因此此次勘探我们主要采取试掘的方式,试掘以清理晚期建筑垃圾为主,适当剔除清代堆积,控制在明代层面上,以了解汤显祖家族墓园基本布局为目的。此次试掘区根据地形地貌自南而北分为三个区域,分别编号为A、B、C。A区为34米×12米,计408平方米;B区为33米×10.2米,计336.6平方米;C区为32米×9米,计288平方米,试掘区总面积1032.6平方米。
汤显祖家族墓园遗址的考古清理总计发现明清时期墓葬54座(含前期清理发现的22座),大部分保存较好,唯M4毁坏严重;出土了墓志铭6方(含前期清理发现的4方);揭露了明清时期的附属建筑遗迹3处,一处为东侧的清代两排石柱础(残剩11个),所占面积为长方形,长21.3米、宽3.2米。一处为北部的明代石板路,残长约2.5米、宽约2米。一处为最北侧东西向的红砂石岩墙基一道,残长约14米、宽约0.35米。上述遗存的发现,再结合前期清理工作发现的盖棺石、残墓碑等遗物,为弄清楚汤显祖家族墓园的基本布局和确定汤显祖墓葬的具体位置提供了珍贵的实物资料,主要收获如下:
一 汤氏家族墓园内地层叠压有序,墓葬时代清晰
根据试掘区域内的西壁、南壁剖面,地层堆积叠压有序,大体可分为三层,第①层为现代建筑垃圾层;第②层为灰黑色瓦砾层,出土有“丁丑”字样的清代青花瓷片,为清代地层;第③层为黄褐色黏土层,略带沙性,夹杂少量瓦片,出土有明嘉靖与成化年瓷片,为明代地层,该层由西向东倾斜,符合灵芝山山形走势。从揭露的54座墓葬所处的层位关系,明代墓葬49座开口于②层下,清代墓葬5座开口于①层下,时代与层位关系相吻合,墓葬时代清晰。
二 核心区域内墓葬分布错落有序,汤氏家族墓园布局基本清晰
在所发现的54座墓葬中,其中券顶砖室墓45座,小型平顶砖室墓7座,石盖板墓葬2座,除M18朝向相反外,墓葬方向均坐西朝东,墓群整体基本沿原灵芝山东坡向下排列。所有墓葬大致可分为六排,其中逆向而葬的M18和小型平顶墓与附近的大墓似有辈分差异或依附从属关系。总体看来,所发现的墓葬虽在排列上小有错落,但总体仍不失有序。
汤氏家族墓园的西侧和南侧由于历史建筑保留之需要,无法延伸试掘,故准确界址无法确定,但根据墓葬排列规律,应已至边界。经考古揭露的东侧两排石柱础和北侧约14米长的红砂岩石墙基,均为清代遗迹,根据光绪二十三年《文昌汤氏宗谱》收录清康熙二十九年《祖基复原记》记载,明末清初因战乱的原因汤家失去了对灵芝园的控制权,直至康熙己巳年(1689年)才收回,随后对灵芝园进行了复原。据此我们推断应为汤氏后人在灵芝园收回以后所修祠堂及北围墙留下的遗迹,故墓园的东侧和北侧边界基本可以确定。
三 汤氏家族部分成员身份及所葬位置揭晓
在所揭露的墓葬中,总计发现墓志铭六方。在M5、M6、M10、M14、M18五座墓的后隔间发现墓志铭各一方,在M11与M12双室合葬墓的前隔间发现墓志铭一方,各方墓志铭具体情况如下。
M5墓志铭:圭首碑形,青石质。通高122厘米、宽61厘米、厚5厘米。底部中间有梯形插榫,高17厘米、宽9.3厘米~23厘米、厚5厘米。榫中有穿,直径3厘米。圭首刻朵云托太阳纹、志额两侧各刻一朵云纹装饰。志额阴刻篆书:“明故汤孺人艾氏墓志铭。”墓志铭全文位于68厘米×53厘米的长方形刻划线框内,全文为阴刻楷书,24列,满列33字,全文共690字。墓主人身份为汤显祖高祖子高公夫人艾氏。
M6墓志铭:圆首碑形,青石质。通高107厘米、宽62厘米、厚3厘米。底部中间有梯形插榫,高17厘米、宽13厘米~31厘米、厚3厘米,榫中有穿,直径4厘米。志额边侧刻三朵云纹装饰。志额阴刻篆书:“明故义士汤公子高墓志铭。”墓志铭全文位于62.5厘米×54.5厘米的长方形刻划线框内,全文为阴刻楷书,计26列,满列33字,共707字。墓主人身份为汤显祖高祖子高公。
M10墓志铭:圭首碑形,青石质。通高111厘米、宽52厘米、厚4.5厘米。底部中间有梯形插榫,高16.7厘米、宽9厘米~19.5厘米、厚4.5厘米。志额上侧刻二朵云纹,中以太阳纹相间隔,左右两侧各刻云纹一朵装饰。志额刻扁方形框线,内阴刻篆书:“明故酉塘汤君之墓志铭。”墓志铭全文位于66厘米×46厘米的长方形刻划线框内,全文为阴刻楷书,计26列,满列50字,共1032字。墓主人身份为汤显祖祖父酉塘公。
M14墓志铭:长方形,青石质。高79厘米、宽45.5厘米、厚2.3厘米。志额阴刻篆书:“祖母魏夫人迁祔灵芝园”。墓志铭全文为阴刻楷书,计27列,满列54字,共1348字。墓主人身份为汤显祖祖母魏夫人,墓志铭为汤显祖亲自撰文所立。
M18墓志铭:长方形,青石质。高95厘米、宽63厘米、厚2厘米。志额阴刻篆书:“明勅赠吴孺人墓志铭”。墓志铭全文为阴刻楷书,计24列,满列40字,全文共890字。墓主人身份为汤显祖第一任夫人吴夫人,墓志铭为汤显祖亲自撰文、所立。
M11~12双室合葬墓志铭:长方形,青石质。通高77.5厘米、宽47.7厘米、厚2厘米。志额阴刻篆书:“明勅赠文林郎少海汤公元配潘太孺人合墓志铭。”墓志铭全文为阴刻楷书,计28列,满列51字,全文共1173字。墓主人身份为汤显祖弟弟少海公与其夫人潘氏。
所出六方墓志铭内容主要包含墓主人的人物生平、生活细节、族谱关系、重要的家族活动以及人物评价等内容,对了解墓主人生平及其有关的家族谱系,补充和纠正《文昌汤氏宗谱》所记载的内容和谬误,分析当时社会制度和意识形态,研究当时的书法、文学等均提供了宝贵的实物资料。
(王上海 严振洪)
【景德镇市御窑遗址】
发掘时间:2017年8~12月
工作单位:江西省文物考古研究院、故宫博物院、景德镇市陶瓷考古研究所、景德镇市御窑遗址管理处
为配合景德镇市御窑遗址保护修编方案的实施,经国家文物局批准,联合考古队对景德镇市御窑遗址进行了主动性的考古发掘。此次发掘区域位于景德镇市御窑遗址的西北角(现龙珠阁以西的御窑围墙外),北临彭家弄,东靠御窑围墙,南接毕家上弄,西倚毕家上弄横弄。此次发掘共布5米×5米探方14个,扩方2个(位于发掘区的西侧),共布探方16个,发掘面积为400平方米。
目前已发掘地层堆积可分四层,第①层为水泥地面层,为当代球场的水泥地面。第②层为近代扰乱层,第③层为新中国成立初期地层,第④层为民国地层。四层下为清末地层,暂未发掘。
目前在已发掘遗迹有新中国成立初期的大灶、水泥池等,民国的道路和作坊遗迹。
已出土遗物主要为明代、清代、民国、新中国成立初期的瓷片及与制瓷相关的产品(如垫饼、匣钵等)。出土明代的御窑瓷片可辨款识有“大明成化年制”“大明弘治年制”“大明嘉靖年制”“大明万历年制”等。此外,还有“金录大醮坛用”的特殊款。出土的清代御窑瓷片可辨识年款主要有“康熙年制”“雍正年制”“大清雍正年制”“乾隆年制”“大清乾隆年制”“大清道光年制”“大清咸丰年制”“大清同治年制”“大清光绪年制”“大清宣统年制”等,其中尤以“大清道光年制”款瓷器为多。出土民国时期的瓷片可辨款识主要有“公”“公司”“瓷业公司”“江西瓷业公司”等。器形基本以碗、盘为主。发现有青花、釉里红、粉彩、斗彩等装饰技艺。胎质基本为白瓷胎。
(饶华松 刘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