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嘉图继承和发展了斯密的理论,主要贡献集中在劳动价值论和分配理论。李嘉图认为,工人以工资的形式参与分配,利润是商品价值中扣除工资后的余额,地租是为使用土地原有的不可摧毁的生产力而付给地主的那一部分土地产品。但是他认为,工人的工资水平应当由市场来决定,政府不能干预和控制,不应当对经济自身造成的分配结果进行干预,应当让市场决定收入分配。
萨伊关于市场决定理论的思想主要体现在“萨伊定律”,即“供给创造其自身的需求”。其核心就是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能够使产品的生产和需求自动达到平衡,市场不会出现普遍性过剩,也不会出现严重经济危机。虽然个别部门可能会出现供求失衡的情况,但这只是暂时情况,市场供求的自发作用能够很快使失衡转变为平衡。“萨伊定律”也就演化为资本主义经济学家们普遍信奉的“萨伊教条”。
约翰·穆勒也依然持有市场决定的观点,他认为“一国的生产物总是按照该国的全部输出品适足抵偿该国的全部输入品所必需的价值,与其他国家的生产物相交换。这一国际价值法则只是更为一般的价值法则,即我们称之为供给和需求方程式的延伸”。[※注]穆勒认为的国际价值也就是通过市场供求决定的均衡价格,在国际贸易领域依然延续市场决定的思想。他认为工资是由劳动的供给和需求决定。穆勒比斯密和李嘉图拓宽了政府的经济管理职能,但仍然持有政府应当扮演“守夜人”职能的思想,并且还批判了保护本国工业、对自由订立实业合同契约的干预、对商品价格管制、垄断、禁止工人联合等限制市场的政府干预,强调其不应当成为政府的职能。
(二)凯恩斯主义对完全自由市场决定的反思
在古典经济学理论中,市场是决定社会资源配置的唯一和最优方式,任何破坏市场机制的干预都不会起到预想的效果,因为市场的自发作用能够使供求自动达到平衡,自动地完成资源合理配置。但是1929—1933年席卷资本主义世界的大萧条彻底动摇了古典经济学的市场决定理论,此次资本主义世界严重的大危机,不仅幅度深,并且持续时间长,古典经济学的市场决定理论无法给出合理解释,凯恩斯主义关于政府适度干预市场的理论应运而生。
1936年出版的《就业、利息和货币通论》一书,标志着凯恩斯主义诞生。凯恩斯认为,资本主义市场之所以失灵,主要是因为市场有效需求不足,市场的自发力量已经不能够使供给和需求自动平衡。凯恩斯认为有三大心理因素导致有效需求不足,分别为边际消费倾向递减、资本边际效率递减和流动性偏好。人们的消费会随着收入的增加而增加,但是消费增长的速度赶不上收入增长的速度,就会有比重越来越高的收入不能转化为消费。资本边际效率递减又使得收入中不能用于消费的部分并不能顺利地转化为投资。两者共同作用使得全社会的有效需求不足,也就造成长期存在非自愿性失业。利息率下降可以缓解资本边际效率递减,使得资本成本下降,提高收益率,但是由于存在流动性偏好,利息率下降到一定程度之后,会出现流动性陷阱。凯恩斯认为,为了解决有效需求不足,拯救资本主义经济,就需要政府对经济总量进行干预,主要是采取财政政策、货币政策和收入分配政策。通过政府购买或直接投资等财政政策来弥补有效需求不足,并且可以通过适当的收入分配政策来改变全社会的消费率水平。
凯恩斯主义的政府干预观点,并不是完全否定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而是通过政府为资本主义经济中的“过剩”来“买单”的方式缓解经济危机,核心思想仍然没有脱离西方经济学说的传统范式。但是凯恩斯主义对于传统古典经济学的市场决定理论还是有重要突破:首先,突破了“供给创造其自身的需求”的萨伊定律,存在非自愿失业;其次,突破了政府“守夜人”观念,认为政府应当以宏观调控的方式介入经济。凯恩斯主义关于古典经济的市场决定理论的突破非常有限:市场决定性作用的失效只是在短期内,在长期内仍然完全由市场来发挥自动平衡供求的作用;政府干预只限制于弥补总需求不足,不能直接干预经济的其他方面,更不能直接介入微观经济影响经济主体的行为。在凯恩斯之后,又发展出多种凯恩斯主义,继续对关于市场和政府在资源配置中的作用边界等方面进行创新和探讨,并批判古典新老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论为“市场原教旨主义”“市场万能论”和“唯市场化”。
(三)新自由主义:古典市场决定理论的回流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是指当代西方经济理论中强调自由放任理论与反对政府干预市场的经济学体系和流派,其主要思想与古典主义经济学并没有不同,也没有超越古典经济学的市场决定理论。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理论的基本原则可以简要概括为:主张非调控化,推崇“市场原教旨主义”,反对政府干预;主张私有化,宣扬“私有产权神话”的永恒作用,反对公有制;主张全球自由化,维护美国主导下的自由经济,反对建立国际经济新秩序;主张福利个人化,强调保障的责任由政府向个人转移,反对福利提升。新自由主义具体实施的经济政策主要包括紧缩货币供给、压低工资、抑制通货膨胀、解除政府部门对私人企业的管制、减税刺激投资、削减社会福利支出和打击工会。在拉美、亚非发展中国家和苏联、东欧等社会主义国家,新自由主义推行的经济政策主要是私有化、自由化和非调控化。在国际贸易和国际金融领域,新自由主义最主要的观点是主张解除对国际商品贸易、服务和资本流动的一切障碍,实现国际垄断资本控制下的全球自由贸易和自由资本流动,以便实现与商品、资本和一般服务等输出并存的知识产权输出(作为当代国家垄断资本主义的新特征之一)。[※注]
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重新兴起开始于20世纪70年代末期,主要是凯恩斯主义经济理论对当时资本主义经济出现的滞涨不能给出合理解释和有效的解决措施。西方经济学者和资本主义政府不得不再一次求救于传统经济理论,希望通过古典经济学的复活来拯救资本主义经济制度。与古典经济学的市场决定理论相比,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理论走得更远,完全否定政府干预经济的合理性,大肆宣扬自由化、私有化和市场化,并将自由主义思想推广到世界经济领域。
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理论的完成形态为“华盛顿共识”。“华盛顿共识”给出的政策有:对国有企业实施私有化;放松政府的管制;保护私有产权;压缩财政赤字,降低通货膨胀率,稳定宏观经济形势;政府开支的重点转向经济效益高的领域和有利于改善收入分配的领域;税制改革,降低边际税率;利率市场化;自由汇率制度;贸易自由化;放松对外资的限制。[※注]
西方资本主义国家也开始采取新自由主义给出的政策建议,如20世纪80年代英国首相撒切尔夫人主动推行的国有经济大规模退出和美国总统里根采纳供给学派的建议实行大规模减税政策等等。但是实行新自由主义政策的资本主义国家并没有取得预想的结果,而是在实行新自由主义政策的时期都出现了经济衰退或增长缓慢。20世纪80年代,新自由主义开始占据西方国家经济政策取向的主流地位,公共部门企业和服务的私有化、削减税率、减少公共开支和社会福利支出、放松市场管制等一系列自由化改革相继进行。然而,从1973年到1990年代初,美国和英国领导的新自由主义经济调整并没有表现出良好的业绩。1973—1992年,人均真实国内生产总值年增长率,西欧为1.8%,美国为1.4%,均分别低于1950—1973年的3.9%、2.4%。[※注]
(四)2007年底以来西方金融和经济危机证伪了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理论
2007年底,发端于美国的次贷危机开始向全球资本主义国家蔓延,危机并没有因为美国等西方国家采取降息和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直接参股和注资濒临破产的金融机构、出台大规模经济刺激方案而得到缓解。美国经济回升乏力,欧洲经济增长率一直没有扭转负增长的局面,日本更是依然延续低迷的经济态势。很多西方学者将本次金融危机引发的全球经济危机与“大萧条”相比,并承认本次危机是“大萧条”以来最为严重的一次危机。
资本主义国家采取的应对本次危机的措施,仍然没有突破原有西方经济理论和政策的大框架,但是对新自由主义是一次致命的打击。“面对不断蔓延和深化的金融危机和经济危机,美英等西方主要国家被迫逐步放弃了奉行了30年之久的新自由主义经济政策,转而采取了加大政府开支、扩大基础建设投入等政府干预政策。因此,此次危机绝不是‘复活奥地利学派经济学、彻底埋葬凯恩斯主义经济学的机会’,而是正式宣告了新自由主义经济理论和政策主张的彻底破产。”[※注]“全球资产阶级正设法利用经济危机的形势更加全面地执行如今声名狼藉的新自由主义行为。他们突然发现政府预算平衡的优点,并借此来掩盖他们的行动:收回工人阶级在过去政治斗争中所赢得的一切社会利益,暗中破坏公共部门的工会运动。”[※注]本次金融经济危机宣告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理论彻底失败,但是资本主义政府和主流经济学者并不承认是由于资本主义固有矛盾导致了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失效,而是部分地又回到了凯恩斯主义,通过增加政府支出,实行全球范围超宽松货币政策和采取对金融机构等陷入破产边缘的私有垄断企业进行直接救助的方式,来削弱危机的破坏程度,暂时缓解资本主义矛盾的进一步激化。资本主义国家已经不可能完全采取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理论给出政策建议,也不能完全回到新老凯恩斯主义。历史和实践进一步证明,西方主流的市场决定理论只能将以私有经济(民营经济)为主体的混合所有制和市场经济经常引向程度不同的危机和深渊之中。
二 市场调节与国家调节的功能性互补
关于市场调节与国家调节各自作用和相互关系的问题上,国内一直存在激烈的争论,其中大致可分为三种观点:一是新自由主义者认为中国应当像资本主义国家一样实行产权私有化和唯市场化,主张建立小而弱的政府,即管得最少的政府,否则,就是“半统制经济”“权贵资本主义”“国家资本主义”或“专制社会主义”;二是凯恩斯主义者认为政府应当调控经济,但调控仅限于几个宏观经济变量,不赞成对涉及国计民生一些重要领域的问题进行必要的调控,使用的调控手段主要限于财政政策和货币政策;三是国家调节要与市场调节相结合,国家调节要克服市场经济的自发性、盲目性和滞后性,国家调节不仅限于宏观经济领域,还应当包括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发展战略、产业规划和微观管制等。我们认为,为了发挥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更优越的制度和政策效应,我国在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中,应采取市场调节和国家调节功能性结合的第三种思路。
(一)市场配置资源
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在研究市场配置资源作用时,主要是以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为研究对象。市场配置资源的核心是通过价值规律的作用,使得各类资源充分流动和运用。市场通过价格、供求、竞争等机制来协调经济主体的行为,从而实现资源配置。从自由放任的市场经济观点来看,这种市场作用是微观的、基础性的或决定性的。但是,从近200年的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体系周期性地频繁爆发的危机可以得出,这种市场决定配置资源的方式存在多种制度性和功能性缺陷。
1.市场调节目标和效果与全社会要求有较大反差。西方经济理论承认市场会出现失灵,市场失灵的原因主要是由于存在外部性、垄断、信息不对称、公共产品、盲目性、过度趋利性等,使得市场并不能做到有效配置资源。如投资者过高的预期或冲动情绪致使资源过度投放到某些行业或领域,造成资源错配;某些信息或者心理因素引发市场价格,尤其是资本市场领域价格的剧烈波动等。这样市场调节的目标和结果并不是全体人民和国家整体所需要的。
2.市场调节领域有限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但并不是所有领域都适合采用市场调节方式,有些领域不能采取市场调节,有些领域只能部分采取市场调节。在某些因规模经济导致自然垄断的领域,如交通运输等基础设施、供水、供电等领域就不适合完全采用市场调节。非营利性的教育、卫生、基础研究、国防等领域,接受市场调节的可能性更微弱。简言之,在微观领域,完全由市场单独决定的资源配置只限于一般物质资源和部分服务资源,而多数重要物质资源和部分服务资源是先由国家规划和政策决定,然后再采取市场化操作措施,从而呈现市场和国家双重决定或双重调节的多种状态。
3.市场调节会出现对信息的反应偏差。市场信息会对市场价格产生影响,市场主体会对价格等的变动做出反应。有些信息会直接体现到价格变动,但是有些信息在经过一段时期后才能在价格上得到反映。经济主体对信息的反应并不相同,如果出现反应过度和反应不足,平均的反应程度大致与信息应当体现出的反应相同或接近,不会带来严重的资源错配。但是,由于经济主体对信息的解读差异、心理和情绪因素等造成对信息反应总体严重偏差,就会导致严重的后果。在市场作为唯一资源配置方式的情况下,这种现象往往会反复出现。市场信息的不透明、不准确,均会导致市场调节的失效。
4.市场调节有时需较长时间。市场调节是典型的预期结果决定最初行动,作用机制是经济主体预期到采取某种经济行为能够带来收益,通过经济主体的自利行为推动经济运行,即依赖于“看不见的手”来调节经济。市场主体预期的有限性和未来经济的不确定性,并不能保证投资等交易行为一定能够带来收益,当盲目性导致严重的宏观经济后果时,经济代价已经付出,只能是通过事后的强制性平衡来缓解,这就需要较长时间才能实现有效的市场均衡和利益目标。
5.市场调节存在成本,有时会很高昂。任何一种经济调节方式都会存在成本,比较某种调节方式的成本应采取两种思路:成本与由此带来的收益相比较;获得相同收益,不同方式成本比较。在多数领域中,市场供需、市场价格等近远期的状态变化多端,市场主体的搜寻成本、适应成本、变动成本、决策成本和纠错成本等均不小,国家校正市场调节失灵的跟进成本也会不小。由于市场调节主要是一种事后调节方式,不少情况下只有在资源错配之后,才会通过强制性的纠错机制发挥作用,从而微观个体和社会整体要支付较高的成本。
(二)国家调节
在资本主义国家中,政府调节主要是指政府的宏观调控:市场失灵领域,如存在外部性、垄断、公共产品、信息不对称领域,以及当经济增速下滑或经济过热时,通过财政、货币等宏观调控政策来熨平经济波动。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也需要国家调节,但是调控的范围和使用的手段需要超过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调节,还应包括重要经济结构、财富和收入分配、人口、资源和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等等。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家调节有利于保证市场稳定和经济增长,有利于保证经济社会重大结构或比例关系协调,有利于实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有利于提高国家整体竞争力,有利于劳动者分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但是,国家调节也存在自身的缺陷。
1.国家调节存在主观偏好。国家调节目标显示了国家的偏好,显示了对各种经济、社会目标的国家排序情况。如果国家能够按照全社会的要求确定自己的调控目标,国家调节目标与全社会的要求就会是一致的,但在多数情况下,国家有自身的偏好,国家要考虑设定的调控目标为自己带来的利益,既包括经济利益也包括获得民众支持和良好声誉等非直接经济利益,此时国家的调控目标并不一定与全社会的要求相一致。国家调节的目标还会受到具体执行部门利益和地方利益的影响,这就会直接影响到调控的最终目标和结果。
2.国家调节存在动力不足。国家调节要通过国家工作人员积极主动地制定和组织实施各种调节目标、步骤及具体方法来实现,可是有关工作人员经常出于个人、本地、本部门或本阶层的狭隘利益考虑,不愿意自觉适时地调解经济发展中已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尤其是在众多企业和个人的“下有对策”面前,国家调节的“反对策”往往显得苍白无力。其结果,要么是集权僵化,要么是分权紊乱,使国家调节常常陷于官僚式的动力机制不足的局面。
3.国家调节存在转换迟钝。由于国家调节决策可能缺乏可靠的信息、决策的程序可能过于复杂、决策的时间可能较长、决策的成本可能太大等若干因素的存在,即使发现国家调节有误,或根据新情况需要转换调节形式和内容,也常常陷于呆滞状态,不能及时灵活地进行调节变换,造成一种与“市场调节失灵”相对应的“国家调节失灵”现象。
4.国家调节存在政策内耗。当国家运用财政、金融、价格、收入、税收、汇率、消费等各种经济政策调节市场体系和企业行为时,倘若国家政策体系内部不能配组协调,甚至作用相反,那就会导致“政策内耗”,即各项政策功能抵消。当然,在国家决策机制较为健全的条件下,政策功能内耗的现象会少些,但也不会完全消失。[※注]
(三)市场调节与国家调节的功能性结合
市场调节与国家调节各自均有功能性优势和劣势,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应当充分发挥它们的功能互补性。这种优势功能互补至少可以概括为:在层次均衡上微宏观互补;在资源配置上短长期互补;在利益调整上个整体互补;在效益变动上内外部互补;在收入分配上高低性互补;等等。市场调节和国家调节的功能互补,既有侧重点,又有渗透性。一般市场主体的活动、普通资源的短期配置、收入和利益的日常调整以及一般的经济行为方面,市场调节的功能明显强于国家调节,但也要求注入国家调节机制因素,实行国家引导,而在产业结构、国民经济总量、社会所有制结构、重大工程、最主要的产品、重要资源的长期配置以及财富收入和利益的较大调整方面,国家调节的功能又明显强于市场调节,但要求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发挥市场对国家调节的反馈和制约作用。可见,市场调节和国家调节的功能性结合与互补,深刻地表明现阶段双重调节的新机制有着本质上的统一面,而非单纯的此消彼长。[※注]
三 两种“市场决定性作用论”的比较
习近平在《关于〈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说明》中指出:“市场决定资源配置是市场经济的一般规律,市场经济本质上就是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经济……作出‘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定位,有利于在全党全社会树立关于政府和市场关系的正确观念,有利于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有利于转变政府职能,有利于抑制消极腐败现象。当然,我国实行的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我们仍然要坚持发挥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发挥党和政府的积极作用。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并不是起全部作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既要发挥市场作用,也要发挥政府作用,但市场作用和政府作用的职能是不同的。全会决定对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提出了明确要求,强调科学的宏观调控,有效的政府治理,是发挥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优势的内在要求。全会决定对健全宏观调控体系、全面正确履行政府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进行了部署,强调政府的职责和作用主要是保持宏观经济稳定,加强和优化公共服务,保障公平竞争,加强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推动可持续发展,促进共同富裕,弥补市场失灵。”[※注]可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决定作用论”与中外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作用论”有本质差别。详细分析有以下五点。
第一,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主张市场原教旨主义和唯市场化,否定必要的政府干预,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应在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应有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也强调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
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主观臆断市场能够自发地完成一切资源的合理配置,当出现供求不平衡时,市场的自发力量能很快使供求趋于平衡,任何形式的政府干预都不能起到预想的效果,只能使经济变得更糟糕。这种“市场决定性作用论”通过否定总需求不足、不会出现长期的就业不足、失业率与通货膨胀之间不存在替代关系、理性预期使得宏观调控政策失效等方式来否定政府干预经济的合理性。这种“市场决定性作用论”认为政府的宏观调控并不能起到平滑经济波动效果,相反,正是因为政府频繁干预经济,影响了经济自身的调节功能,增加了经济的不稳定性,使得宏观经济波动更为剧烈。各国和全球经济实践表明,宏观经济运行并不是像新自由主义认为的那样,是无摩擦、无成本和参与主体完全理性或者具有理性预期的,而是具有较高成本并且充斥着大量非理性行为。所以,迄今为止,凡是采用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论的国家,没有一个不产生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正如“首届世界马克思经济学奖”获得者刘国光所说的,“市场调节具有自发性、盲目性和事后性等特点,它对于保证经济总量平衡,防止经济剧烈波动,对于合理调整重大经济结构,对于防止贫富悬殊、两极分化,以及对于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保护等等,所有这些,市场调节或者是勉为其难的,或者是无能为力的”。[※注]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首先要求是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但同时也强调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并存。“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社会主义大国,有必要也有可能在宏观调控中运用计划手段,指导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国家宏观调控与市场调节之间的关系是,“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条件下配置资源的两种手段,是相辅相成的,即国家宏观调控建立在市场机制基础之上,而市场则在国家宏观调控之下运行”。[※注]例如:虽然市场可以通过经济主体的自利行为达到资源一定程度的优化配置,但是有时市场配置资源的结果,并不是全社会福利最大化要求的结果,因为企业和市场可能只着眼于当前和本位的经济效益,而缺乏对长期和全局的综合经济社会利益的谋划和行为;单纯依赖市场配置,便会出现凯恩斯所指出的“有效需求不足”和就业不充分的严重状态;市场经济自身缺乏稳定性,不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只要市场发挥资源配置的基础性或决定性作用,就需要克服市场自身具有的盲目性;社会所有制结构以及由此决定的国民收入初次分配的合理性需要国家来适度调节,因为财富和收入分配调整是国家调节的重要目标之一。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主张微观调节或微观规制,不是采取计划经济体制中的微观管制,而是为了保证市场健康发展,保证微观经济主体能够采取符合国家经济发展战略和全社会福利的经济行为。国家的宏观调控不能取代微观规制,因为宏观调控“不是为了解决微观层次上的市场失灵问题,而是为了解决宏观层次上的市场不稳定性问题……至于微观层次上的市场失灵,则要求政府采取相应的微观经济政策”。[※注]微观规制存在的必要性在于:单纯依赖宏观经济调控能够起到指挥市场配置资源方向的作用,但是在某些领域并不能保证市场更为合理的配置;为了鼓励或限制某些经济行为或者引导资源配置需要微观规制,某些战略性领域的目前投入不会产生经济效益,但能够提升我国相关产业的未来竞争力;为了保证国家经济安全或者产业安全,对某些金融行业的微观管制等等;为了保证市场经济主体地位相对平等,对某些垄断行业和外部性较强的行业实行微观管制,对劳动者基本权益进行保护,包括基本生产条件、基本社会保障待遇、最低工资和维护劳动者集体谈判的权利等等。
第二,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主张一切资源的长短期配置均由市场决定,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应限于一般物质资源和部分服务资源的短期配置为主,而非指地下资源等重要物质资源配置和许多一般资源的长期配置。
市场配置资源的机制是通过市场主体的自利行为,即在“看不见的手”的作用下完成的,这容易导致市场主体着眼于短期利益和自身利益,不易将长期利益和公共利益纳入决策考虑因素之中,因而不宜把市场决定资源配置的范围无限化。譬如,某些高新技术领域,由于研发成功的不确定性、未来市场的不确定性以及投资的长期性,会出现资源配置不足的情况;在国防、金融和信息安全等领域,如果单独依赖市场,也会出现各种资源配置不足的情况;市场的趋利性会导致某些违反法律、法规和具有负外部性的领域出现过度配置资源的情况。因此,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单纯强调依赖市场调节,是不利于各种资源的高效配置效应的。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强调,我国还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生产能力和技术水平与世界发达水平还有一定的差距,要尽快走完资本主义国家几百年的发展历程,达到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必须积极发挥国家的作用。在一些具有战略重要性,但短期内并不带来经济价值和对国家经济、社会安全起到关键作用的领域优先配置资源。对我国长期经济发展和经济安全发挥关键性作用的石油、煤炭和矿产等地下资源和土地资源,也需要从国家战略角度进行整体、统一的规划和调控。我国既是社会主义国家,同时又是发展中国家,要想保持经济数十年的持续快速发展,要实现跨越式发展目标,国家必须要在某些高新技术领域进行提前投资,投资的高风险性、收益的长期性导致只能由国家来承担。我国经济快速发展也需要基础设施投入先行,并且要保证基础设施公益性的特点,也只能采取主要依赖于国家投入的方式。诚然,在国家调节的同时,不仅要充分发挥市场在微观经济领域的重要作用,而且要发挥市场在宏观经济领域的必要作用,因为宏观经济领域也不只是单纯的国家调节。
第三,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主张市场在文化、教育、医疗等某些非物质资源配置领域也起决定作用,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只主张需要引进适合这些领域的市场机制,而非大都由市场决定。
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要求政府只承担“守夜人”的职能,对于众多关乎社会发展、人民福利的文化、教育、医疗领域,也坚持主要依赖市场配置资源的方式。如果上述三个方面主要依赖于市场来配置资源,便不会符合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也会引发严重的经济社会问题。如果完全依赖于市场配置资源,文化领域就会被拜金主义、享乐主义、唯利是图和低级趣味等资本主义腐朽思想所占领;如果完全依赖于市场配置资源,教育领域就会成为只有富人阶层和权力阶层的子女才能享受到的特权,普通百姓的子女将很难有接受优质教育的机会,教育机会的不均等将会加剧其他方面的不平等,并且如果完全依赖于市场配置教育资源,也会导致全社会教育资源供给不足;如果完全依赖市场配置医疗资源,必然只会配置给富人阶层和权力阶层,普通民众将很难负担高昂的医疗费用,会被排斥在享受合理的医疗卫生服务之外。
文化、教育、医疗等领域不能完全依赖于市场配置资源或市场决定的方式,而只能引进适合本领域的市场机制。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文化领域要实行国家引导下的市场取向的改革,要保证文化领域中主旋律是宣传和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和核心价值观,抵制各种不良文化思想的腐蚀,同时也要对广大人民群众喜爱的文艺产品采取市场化的运营方式,以便获得合理的经济效益。正如《国家“十二五”时期文化改革发展规划纲要》中所明确指出的:文化领域要“坚持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坚持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遵循文化发展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加强文化法制建设,一手抓繁荣、一手抓管理,推动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教育资源配置应当引入市场机制,但要坚持国家主导、公益性和普惠性原则。在《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中明确指出:“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坚持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性,保障公民依法享有接受良好教育的机会。建成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逐步实现基本公共教育服务均等化,缩小区域差距。努力办好每一所学校,教好每一个学生,不让一个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纲要》进一步指出:“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形成以政府办学为主体、全社会积极参与、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
医疗领域资源配置也应当主要以政府支出和公益性为主,要坚持把基本医疗卫生制度作为公共产品向全民提供的核心理念。建立公平合理、覆盖全民的公共性和公益性医疗体系,是关系到我国保障和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医疗领域并不是要排斥市场,而是要引入适合本行业和本领域的市场机制。如医药、医疗器械领域,在加强国家监管条件下,可以让市场承担资源配置的决定性作用,而在医疗服务领域则需要适当引入市场机制,作为公立医院和公益性医院的合理补充。虽然目前我国作为医疗主体的公立医院还存在着逐利性的特征,但是医疗服务领域如果完全由市场来配置资源,就会加剧医疗服务的严重不均等。由于医疗行业中医生和医院具有更强的信息优势,如果主要依赖于市场配置资源,将会导致诱导性医疗服务的过度使用和医疗服务不足情况并存。《“十二五”期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划暨实施方案》中明确指出:“坚持公立医院公益性质……逐步建立维护公益性、调动积极性、保障可持续的公立医院运行新机制”,并且指出要引入市场机制,鼓励社会各方面力量参与医疗服务的建设。
第四,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与以私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相联系,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与以公有制为主体的混合经济相联系,并体现在不同类型的市场经济体系和市场活动之中。
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不认可公有制存在的合理性,政府原则上不能以生产资料所有者的身份来参与经济活动,政府的职能仅限于维持经济运行的最低规模。该理论以公有制存在着资源浪费、效率低下和内部人控制等为借口,认为公有制不能成为市场经济中的主体所有制形式。新自由主义不仅认为竞争性领域不能采取公有制,就是在存在严重垄断、外部性、信息不对称和提供公共产品的领域,甚至在国防等领域,也不能实行公有制。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没有认识到政府在经济中的重要作用,也没有认识到公有制作为国家调节经济的重要经济基础的重要性,其对待公有制的观点不仅不符合市场经济的实际,更不符合社会主义国家和人民对市场经济的更高要求。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十分强调公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的主体地位。以在质上和量上占优势的公有制为主体,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内在要求,也是其本质特征。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和市场经济体制对公有制有特殊的要求。“在社会主义经济中,国有经济的作用不是像在资本主义制度中那样,主要从事私有企业不愿意经营的部门,补充私人企业和市场机制的不足,而是为了实现国民经济的持续稳定协调发展,巩固和完善社会主义制度。”[※注]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制度为,以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要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推行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明确指出:“必须毫不动摇巩固和发展公有制经济,坚持公有制主体地位,发挥国有经济主导作用,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公有制是国家引导,推动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本力量,是实现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重要保证。如果公有制在社会主义经济中不再具有主体地位,那么国家调控能力和效果便会大大削弱,便会严重影响到国家经济、社会发展战略的实施,便会使国家缺乏保证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和共同富裕的经济基础。
因此,当前在全面深化改革中,必须强调发展公有资本控股的混合所有制。[※注]
第五,新自由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主张财富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完全由市场决定,再分配的力度越小越好,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市场决定性作用论”强调在财富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市场作用大些,在再分配中国家作用大些。
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认为,完全依赖于市场进行的财富和收入分配是最符合经济效率和人的自私本性要求的,也是最为公平、最为符合经济主体利益的分配方式。通过市场竞争,资本、土地和劳动者分别获得利润、地租和工资,分配的多寡取决于所谓的各生产要素的边际生产力或边际产品价值。如果国家介入到市场分配中,即一次分配之中,就会导致要素价格扭曲,直接破坏市场配置资源的效果。该理论认为,失业救济和各种补助使得工人工作的动力下降,致使劳动供给不足、劳动成本上升,政府旨在增加社会福利和社会保障的措施,只会起到降低全社会生产能力的作用。因此,中外新自由主义者反对最低工资法、劳动合同法、较高收入累进税和移民税,反对不断提高劳动报酬和缩短劳动时间,只主张重点减少私有企业的税收、越低越好的收入累进税和无利息的银行存款政策等。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决定作用论”强调,在广义的财富和收入分配领域,市场和国家都应当发挥积极作用,在财富和国民收入初次分配中市场发挥主要作用,在再分配中国家发挥主要作用。市场配置经济资源的机制之一是通过分配收益的方式完成的,要保证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首先就要保证市场在财富和收入分配中发挥一定的决定性作用,但是,这不等于国家不参与到市场的初次分配之中。市场决定的收入分配结果合理和有效率的前提条件,是各要素所有者处于大致对等的市场地位,但与私人资本所有者相比,劳动者明显处于劣势地位,因而需要国家主导下的多方协调制度来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和提高劳动者的市场谈判地位,尤其是要通过国家立法来实行职工收入与企业高管、劳动生产率、利润率和当地物价房价的变动挂钩,即“同步四挂钩”。在某些领域如垄断领域、严重信息不对称领域、生产公共产品和服务的领域,需要国家介入调整各要素的总收入和内部份额。在再分配中,国家通过收入税、财产税和社会缴款的方式参与社会初次分配获得收入,再将此部分收入以社会福利和转移支付的方式支付给需要救助的群体。在市场调节和国家调节的多层次多种类双重调节下,我国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按资分配为辅体的多要素分配结构,是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分配制度,能够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比资本主义市场经济产生更高的公平与更高的效率。
四 简要结论
无论古典经济学、凯恩斯主义经济学还是新自由主义经济学的市场决定理论都存在致命缺陷,理论和实践都证明完全依赖于市场并不是有效的资源配置方式。国家调节和市场调节都有各自的优势和缺陷,需要将两者结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与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有显著区别。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市场决定性作用论”更符合我国社会主义市场发展的内在要求,也能更好地发挥市场和国家两方面的积极作用,实现二者的功能性作用的强强互补和结合。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双重调节或双重作用的重要意义在于,今后需要将市场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国家作用看作一个有机的整体。市场调节和国家调节均有内在规律。既要用市场调节的优良功能去抑制“国家调节失灵”,又要用国家调节的优良功能来纠正“市场调节失灵”,从而形成高效市场、强能市场与高效国家、强能国家有机结合的“双高”和“双强”格局。这样,既有利于发挥社会主义国家的良性调节功能,同时又在顶层设计层面避免了踏入新自由主义陷阱,产生金融经济危机风险和贫富两极分化境况。这根本不是某些中外新自由主义的“市场决定作用论”者所说的,中国仍在搞“半统制经济”“权贵资本主义”和“国家资本主义”,也不是宣扬不要国家调节的“竞争性市场机制”或所谓现代市场经济体制,更不是搞各种凯恩斯主义者猛烈抨击的“市场原教旨主义”和“市场万能论”的“唯市场化”改革,反对和规避必要的国家宏观调控和微观规制,犯各种颠覆性错误。
(原载《学术研究》2014年第4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