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企业社会责任是20世纪以来凸显于诸多学科领域的重要范畴,也是一种对传统理论极富挑战性的思想理念。该著从企业社会存在和经济存在的双重属性出发,辩证把握道德理性和经济理性,将企业社会责任置于社会现实与理论反思的大背景中,厘清了企业社会责任提出的时代背景;从企业社会责任“概念群”的视野出发,全面梳理了企业社会责任思想演变的总体脉络;在对责任进行多学科分析的基础上,明确了企业社会责任的内涵与外延;运用内外综合的利益相关者分析框架,探讨了企业社会责任成立的根据与缘由;围绕企业社会责任标准,重点探讨了企业社会责任国际标准的道德合理性及其中国化问题;面向企业社会责任实践的文化环境,在阐述传统道德文化实现时空两个维度的创造性转化的基础上,探析了传统道德文化的资源性作用。
(古荒)
随着新技术革命的悄然兴起,企业的组织形式、生产方式、商业生态和管理模式也正在经历着前所未有的变革,由此对企业管理学的研究也产生着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基于此,企业管理学的研究也正在经历着从旧工业革命时期的传统研究模式向新工业革命时代的后现代研究模式转变,更加注重打破旧管理思维的樊篱,探索以全新的视野重新
【导语】 企业作为创造利益的重要主体,其社会责任问题一直备受关注,近年来更是得到研究者多角度的讨论。企业的社会责任要求企业关注利益相关方的利益要求,并以此限制企业的自利动机,强调通过对自我利益最大化的限制而实现对共同利益最大化的追求。关于企业社会责任的讨论在总体上可以分为三个步骤,分别解决三个问题:为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企业社会责任越来越被西方各国政府和国际组织所关注,一轮企业社会责任运动浪潮由此形成。2006年我国颁布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社会责任指引》,该指引标志着我国正式启动了企业社会责任机制。虽取得初步成效,但不可否认,现阶段我国企业社会责任缺失现象比较严重。企业承担社会责任与否,会在经济
文章认为企业的本质和劳动关系的外部性决定了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具有多维性,这包括个体协调、政府干预、集体协调和企业社会责任运动,这四种机制的相互关系表明其所依托的是一种涉及公法、私法和多个法律部门的法律结构,从整体法律体系框架角度考虑,我国现行劳动关系协调机制不成熟,这表现在整体结构不足,过度强调政府干